当然,男人事后也找了小女孩,自以为很认真地跟她说,不要再做这些事。
但是,轻飘飘地说:“怎么能给妈妈的水杯里放漂白剂呢?”
这种话在小女孩听来却是纵容,反正只是这么一句不痛不痒的,连责备都算不上的话。
表面她当然楚楚可怜,一副再也不敢了的样子。
第二次,当她试图将花园里的除草剂放进女人化妆品里的时候被抓包了。
这时候女人已经生下了孩子,抓住她后,反手就给了她一耳光。
恶狠狠地说:“你爸爸不管你,我管,下次你再敢这么做,我就把整瓶化妆品灌进你嘴里。”
新妈妈气归气,但她也知道,这孩子才六七岁,就是说出去也没有人信,只会和男人一样觉得是她的错,一定是她做了什么恶毒的事,才会让这么小的孩子这样。
只有女人清楚,这孩子简直是个天生的恶魔。
就算知道也毫无办法,大人打小孩,说出去叫恶毒。
但五六岁的小孩子就算毒死了大人,别说大家会不会相信,就算证据确凿,法律上都不会有半分责罚,她只能自己小心。
期间女人搬出去过,强烈表示过不能和她住在一个屋檐下。
事情传出去就成了后继母苛待先妻的孩子。
她可以不在乎名声,但得在乎自己的孩子的命。
女人这样激烈的态度,男人虽然觉得是她矫情又事多,对她的感情冷淡了,但也很厌烦不省事的女儿。
夫妻两的婚姻名存实亡,正式分居。
两个人虽然没有离婚,但基本上跟各过各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