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得饶人处且饶人

我不太习惯和林国富一起共事,我们两人看上去更像是老板和秘书,一点都不像父女。

最后还是他先开口打破沉默:“晚上想吃点什么?我难得和你见面。”

“晚上在学校出,出去太晚,不方便回宿舍。”

“你确定要在宿舍住?你最好考虑一下。”

“考虑清楚了。”

到学校门口,我站住脚,冷脸看向他,我没说话,他也明白我的意思。

他好像不舍得走似的,轻声问我:“钱都够用?”

“足够了。”

我抬脚打算离开,林国富在身后叫住我;“下周天是你妈妈的忌日,总要回来吧。”

我收回脚,语气生硬:“我会去。”

……

我要住校的消息不知道怎么传遍整个年纪。

也不知道是谁说我是因为害了林雨薇才被赶出来。

这个年纪的人都喜欢当英雄,他们开始自发孤立我。

“这就是把自己亲姐妹搞进警察局的人。”

“她心可真狠,那可是她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