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眼睛确实让人觉得熟悉,可是,她又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见过,男人有些失望的叹气,“看来,你是真的把我忘了,以前,我就住在你家隔壁,你经常拿东西给我吃。”
他这么一说,暮楚终于想起,“小屁孩?”
男人眼中燃起亮光,“对,小屁孩。”
“不会吧?”
她很惊讶!
改变这么大吗?
小时候就是个脏兮兮的男孩子…
身上重来都是很破的衣服,也不爱笑,不抬头看任何人,也不说话,因为住在她家隔壁,她才发现他。
“我以为,你真的一点都不记得了,看来,你对我还有印象。”
“我只是认不出了,你变化太大。”
“嗯,这些年,变了很多。”他苦涩一笑。
他之所以喜欢设计,是因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