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秦度以为自己能借此进城时,前方出现了一帮人。

他们披着牛皮甲,拄着风木盾,穿着毛靴,杂色的牛羊毛裹在肩脖位置,眼中闪着嗜血的光。

异族雇军!

他们的牛羊毛不是为了装饰,而是减缓箭矢的冲击力。

在牛羊毛下面,还搭配一层细密的轻甲。

所谓风木,是指在草原中自然风干的木头。

这种木头很轻,但质地坚硬,再过上两层滚油,刀砍难入。

只有这样充实的装备,才能支撑他们在并州这凶残之地刀口舔血。

这支雇军约有三百余人,领头的是个汉胡混血的中年男子,名为胡向。

秦度常年在边地,没少和这些人打交道。

平日里,他手握边营,见着雇军必是鼓声一吹,而后以多打少的欺过去。

胡向后来学的很识相,不敢接针对汉人的单子……至少在秦度面前,是如此表现的。

可今日不同了,秦度人少,而对方却背依大势。

看到秦度,胡向嘴角一咧:“秦将军,有些日子没见了,听说您升了官。”

“既然官做的更大了,何必以尊贵的身份,来冒这样的风险呢?”

“你从叛军,便是取死!”

秦度喝了一声,骤马压了过来。

所部轰然,狠狠撞了上去。

胡向大叫:“不准退!”

这帮雇军勇气比起先前的叛军强了许多,面对冲锋的战马,他们将风木盾拄在身前,用肩膀抵住。

一层又一层,就像沙漠中相连抓地的沙棘树。

砰!

一接触,还是有数十人连人带盾被撞飞。

冲锋的战马,威力实在太足了!

几乎是一瞬间,地上横躺五六十人。

一个个面色凶悍的雇军,已是淌血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