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过来人,就是在刚苏醒过来后,就能根据自身状况,敏锐察觉出醒来之前,她曾经遭到过何种等级的冒犯。
十二级地震那样。
十二级地震,那就是天崩地裂
也幸亏谁家地主婆是俩孩子的妈了,这要是换成未经人事的,就别想再醒来了。
岳梓童多希望,她永远都别醒来。
因为,她没保护好李南方的东西。
他肯定会死不瞑目。
想到“死不瞑目”这个成语时,岳梓童又想到她在昏迷之前,看到李南方的脑袋,被残魄黑刺贯穿、眼珠子都瞪出来的样了。
心中,更伤。
就在李南方的尸体前,他的好东西,却被一个丑八怪享用了。
不过事情已经发生,既然没死,岳梓童就不会再考虑去死。
最起码,她现在不会死。
她要杀光飘渺乡所有人后,再死!
只是她那个牛哄哄的人渣丈夫,都被人干掉,她又凭什么,毁掉飘渺乡?
满腔热血,还是满腹的怒气?
岳梓童缓缓闭上眼,强迫自己暂时忘记悲伤和羞辱,能想到最好、最可行的“灭门方案”。
她希望,玷污她清白的丑八怪,在飘渺乡有着一定的地位。
最好呢,和庄玉关系不一般。
因为那样,她和他的孩子,就有可能在出生后受到重视。
今天,恰好是岳梓童的危险期。
甚至,她都出现了明显的错觉,有条丑陋的小生命,正在生根发芽
既然她没死,那她就留在飘渺乡,把那个孽种生下来,好好抚养长大成为她灭掉飘渺乡满门的利剑!
岳梓童为什么叫岳梓童?
就是因为人家脑洞大,敢想,更敢做。
这要是换成将默然那样的废物,醒来后,只会哭哭啼啼的一头撞死。
当家的好东西,白白被人吃过后,再死,简直是蠢到了极点。
“也就是我,才能如此的忍辱负重,出类拔萃。”
岳梓童暗中自恋了下却依旧压不住,哗哗向外流淌的泪水,和泉水般向外冒的羞辱。
有时候,活着,远比死了,更痛苦。
忽然,有轻轻的歌声,在岳梓童耳边哼起:“妹妹找哥泪花流,不见哥哥心忧愁。望穿双眼盼亲人,花开花落几春秋”
熟悉的旋律!
熟悉的,歌声。
这首老掉牙的歌曲,有个人却总哼唱个乐此不疲。
李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