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禾就做的很好,有客人的时候从不把自己小脚丫露出来,膝盖并拢双手搭在腿上,坐得端端正正,一副文静淑女的样子,只在自己独处的时候才盘腿,和许青一块的时候即使盘腿,也会小心地把脚收进腿底下藏起来。
“冰封,重生之门!”
许青终于确定一部电影,从电脑旁起身告诉她片名,回头却发现姜禾正鬼鬼祟祟弯着腰把沙发下的鞋子藏起来。
“你在做什么?”
“啊?我在看电影。”
“电影还没开始。”许青面无表情地看看正播放片头的屏幕,走过来把她塞进桌下的鞋子拖出来,在姜禾慌乱的眼神中用手提起。
“你认为我会对你的鞋子做什么?”
“我……我不知道。”
小白鞋被许青拎在手里,姜禾心里砰砰的,脚趾不由蜷缩起来,再舒展开,不知道这个家伙要做什么。
怎么会有人有这种奇怪的癖好……
眼看着许青把自己的鞋子拎到门口鞋架,然后拿着拖鞋过来,她才松了口气,如果许青对她鞋子做些奇怪的事,那她真不知道要怎么满足他才好,难道要买一大堆鞋天天换着穿?
“我再重申一遍,我不喜欢鞋子,请不要再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嗯,我知道的。”
“你知道个鬼!”
许青没好气儿地挤到她旁边,不想表现得和此地无银三百两一样。
这种事越解释越黑,只能顺其自然让姜禾自己发现其实他不是恋鞋癖,买高跟鞋也是想看她穿高跟的样子,而不是喜欢鞋子本身。
冬瓜吃饱了猫粮,懒洋洋地趴到电脑前,被许青把它拎过来交给姜禾抱着,免得挡住二人视线,以及乱动踩到键盘打扰他们看电影。
重生之门讲的也是古穿今的一个故事——严格来说不算穿,而是和美国队长一样被冰冻起来,冻了四百多年,到现代被人挖出来,冰化开后苏醒,从明朝来到现代。
明朝距今才四百来年,这么一想发展还挺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