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玉足

大唐奇案 西门瘦肉 1917 字 1个月前

……

这个中年男人是个读书人,名叫张晓窗。

此人博学多才,喜欢南北朝的诗词和书法,尤其喜欢南北朝时期的名妓苏小小。

张晓窗为人儒雅,翩翩有礼,重情重义,十分守信用。

一旦和亲朋好友有约定聚会,即便跋涉数十里,也要按时赴约。

无论寒暑,不怕辛劳。

他从来没有抱怨过,反而非常喜欢。

有很多人钦佩他一诺千金。

不过也有很多人都嘲笑他是个迂腐的蠢货。

不管他人如何评价,他毫不在意。

除此之外,张晓窗有一个特殊的癖好,喜欢女人的玉足。

俗称恋足癖。

只要看到女人的脚,他就魂牵梦绕,如痴如醉。

他曾经家境不错,颇有余财,就经常跑到青楼去找姑娘。

别的事情不干,就单单欣赏把玩姑娘的脚,看一晚上都不厌倦。

这对他而言,就是最好的温柔乡。

不过很多姑娘和客人都觉得他有病,脑袋有问题。

其实除了张晓窗,也有别的男子喜欢玉足。不过都是喜欢三寸金莲,喜欢小脚。

张晓窗却是来者不拒。

即便是比男人还大的大脚,即便几天没洗过,充满脚臭味,他也不嫌弃,反而觉得这味道芳香无比。

个中滋味,不足为外人道也。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

他曾经在路上捡到一双女人扔掉的破鞋。

在别人看来,这一文不值。张晓窗却非常珍惜,如获至宝。

白天把破鞋放在袖子里,晚上把破鞋放在枕头边。

后来有一个同学开玩笑,趁其不备,把破鞋偷走了。

张晓窗伤心极了,嚎啕大哭。

闻者莫不同情。

同学过意不去,就把鞋子还给了他。

张晓窗担心鞋子又丢了,干脆一把火把这双鞋子烧成灰烬,然后把灰烬放在酒里混着一起喝了。

他的同学看到了,目瞪口呆。

地上还有一些灰烬,被狗舔走了。

张晓窗担心还剩有灰烬,秉着不浪费的原则,就把刚才烧火的地方的土刮起来,放在碗里当饭吃。

常年以往,他渐渐家徒四壁,没有钱去逛青楼了,自然也没有机会去欣赏玉足。

后来他听说附近有一个穷苦的女人,是帮人做衣服的,只要几十文钱就可以跟她春宵一夜。

于是他带着一百文钱去找这个女裁缝,想带她去一个僻静的地方,好好欣赏她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