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莫也就十分钟的功夫,鸡丝拌面就被端上饭桌。

孟予安早就饿坏了,迫不及待的夹起一筷子,甚至来不及吹凉,就往嘴里塞。

偏偏这面条的温度也不争气,面条刚入嘴,孟予安就匆忙的“斯哈斯哈”起来。

“好烫好烫好烫。”

沈书黎看了她一眼,捏了一把杯子的温度,把手边的杯子递过去,“喏,凉水,你顺顺。”

“你说你也是,多大个人了,至于争抢这几分钟吗?”

都饿那么久了,也不至于这口吃不进去,就被饿晕吧… …

沈书黎不理解,她这么着急忙慌的,是在急什么。

不过不妨碍他拿过孟予安面前的碗,用自己还没来得及动弹的筷子,把她碗里的面拎起来再放下去,任由冷空气穿插在面条之间,手动给面条降温。

等到感觉表面的热气没有那么多的时候,沈书黎才重新把碗放回去,“喏,吃吧,馋鬼!”

要是搁刚结婚那会儿,沈书黎还能勉为其难的用“馋猫”这个词来形容孟予安。

但现在转眼都两年了,连自家的小猫咪吃东西都不会这么急。

换句话说,猫咪都比孟予安强。

那再用馋猫二字不就是在侮辱猫?

那还是馋鬼二字更适合孟予安,沈书黎心想。

孟予安囫囵吞枣的把刚刚那口热面条咽下去,整个喉腔都散发着灼.热的感觉,沈书黎递过来的水虽然缓解了面条的温度,但喉腔还是不太舒服。

她这下老实了,用筷子夹起面条后,小心翼翼的吹了又吹,才往自己的嘴里送去。

还不忘夸沈书黎,“黎黎你真好。”

“你递过来的那杯水,太太太及时了!简直就是救了我命!”

沈书黎这次不为她的花言巧语所动,板着个脸,没好气道,“你自己要是争气点儿,慢慢吃,还用得着我给你递凉水吗?”

“你自己的身子你还不清楚?马上就要来例假了,还不注意着点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