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汤汁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粉条配上米饭,去除了米粒干噎感的同时也给米粒增添了几分油香。

落在最后的大白菜丝毫不逊色,进入口腔的同时立刻将肉片和粉条的油脂气清除的一干二净,带来几分清爽。

分明是一道菜,却吃出了三道菜的感觉。

孟予安忍不住凑到沈书黎旁边,竖起大拇指,“太厉害了!好会做饭啊黎黎!”

沈书黎的耳朵倏地就染上了红色,清清嗓子,仿佛没听清似的祈求对方重复,“刚刚叫我什么?”

小猫眨眨眼,“黎黎!”

“会做香香的饭!很厉害!”

若是沈书黎身后有尾巴,怕是此刻已经招摇的上下左右摇晃起来。

他脸上故作骄矜,语气努力放平,“喜欢的话,下次还给你做!”

“好诶!没有黎黎的话,真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我是一点都不会做饭… …”孟予安越说越小声。

实在没办法,她在做饭这方面属实是一窍不通。

哪怕上一世方寅骂她打她无数次,她百般努力,还是学不会做饭。

也不能说完全不会,她还是能把饭煮熟的。

只是明明是按着菜谱或者脚程认认真真做的饭,她做出来的,总是色香味俱不全的那种。

也就,也就跟大队上做出来的饭不相上下。

在北疆的时候,但凡她会做饭,手里也不会只剩下那么点儿钱。

当时他们生产队下乡的知青每个月约莫有二十块钱的津贴,三十五斤的粮食,每每到了年末,她手上的钱和粮食基本上是不剩什么的。

手上富裕的时候,拿钱和粮食请队上的人捎带着做饭。

没钱的时候,就随便煮两把饭,勉强活着就行。

想到这儿,孟予安有些迷茫。

她没经历过正儿八经的夫妻关系。

她跟方寅,可以说是顾家单方面把她卖给了方寅的。

所以对于方寅而已,她不过是一个年轻貌美、除了可以拿来当一个泄愤的活人沙包外,再没什么大用的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