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他有气概的是你吧。”顾羡没好气道。
“啊?我?高老板长得确实比我强得多,不过跟我比的话起始线未免也太低了些。走大街上也没几个人长得比我还不好了的。你又怎么了,你这是什么眼神?”
顾羡投向安禅的目光变得复杂起来,彷佛听了全世界最弱智的发言:“你认真的吗?”
“?”
安禅觉得自己和顾羡根本无法沟通,无论是什么话题,他们两个都能把气氛聊到最僵持。
亏他还以为经过昨天的双排两个人的关系稍稍缓和了些。
顾羡同样觉得安禅这个人天生和他犯冲,尤其是重回十八岁以来,安禅几乎每一句话都要惹得他胸闷气短。
这个人居然说自己长得不好看。
顾羡和安禅不同,他从来不会对任何一个人作出外貌上的评价,这个人好看也罢丑也罢,顾羡很少关注这些。但他心里对一个人的美丑是有标准的。
他从来没说过,但是他心里知道,安禅在他心里一直是最好看的那一个,从他重生以前见到安禅第一面开始就是如此。
第十二章
在外人看来,顾羡是集多种人设于一体的人生赢家,比如高富帅,学霸,冰块脸,游戏大神等等,加之还未正式出道就被网友冠以“九天玄女”的称号,简而言之,顾羡这个人就是完美的代名词。
最了解顾羡的人只有他自己,他十分清楚,外界对自己的评价十分离谱,实在没必要将他一个高中休学打游戏的网瘾少年过度神化吹捧,他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而已。如果有没有眼力见的家伙追问,你究竟哪里平平无奇,哪里是个普通人,顾羡则会认真地回答:“我的审美十分普通。”
普通到什么地步?
简单来说,就是三个字,高,白,瘦。
这个审美标准男女通用。至于他自己,只符合第一条。
顾羡喜欢的白是打娘胎里带出来的白皙,而不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网瘾患者宅出来的病态白。他本人是普通亚洲人的肤色,只是胜在年轻皮肤好,没有暗沉,看起来才明亮一些。至于瘦,也不是指瘦骨嶙峋的瘦,他只是喜欢骨节分明的人,比如安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