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仲满是得意地飞到那只被射杀的野兔身旁,拔出箭,他抓着野兔那长长的耳朵将它从地上提了起来。
金桦见刘仲将那只野兔已经给射杀了,他也满是不快地望着那已经死去的兔子摇了摇头。
“金少爷,我把它就地正法了。”刘仲提着那只野兔往金桦身旁走了过来。
金桦望着那野兔身上的箭孔渗出的鲜血,不时感到头一阵眩晕。
“啊!死了,你怎么能杀死它呢?我怎么就抓不住呢?”金桦一脸的郁闷。
“要想用手抓住它却是挺难的,你不妨用十二幻步去试试,或许可以抓住。”刘仲提议道。
金桦愣了愣,“对呀,我怎么没想到用十二幻步,不但可以练练步法,或许还真能抓住野兔哩!”
刘仲笑了笑,“轻功虽然可以快速地飞到目标的身旁,但也很容易暴露自己,是易守难攻,因此,猎物一旦听到有响动就会跑开,而十二幻步步法诡异,虚实不定,让猎物很难分辨清楚来者的具体方位,因此,猎物便会不知所措,出其不意,往往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听了刘仲的话后,金桦连连点头,“刘大哥所言极是,你对武功的理解可真是高深呐!”
刘仲随即把手里猎杀的野兔放进了背篓里,他随即取下身后背着的箭放到了地上,把手里的弓也扔到了一旁。
“金少爷,既然你不喜欢射杀,那我就空手给你抓几个猎物瞧瞧。”刘仲一脸平静地冲金桦说道。
金桦一听刘仲如此说道,他也顿时喜笑颜开,“嗯,那咱们就比试比试,看谁能够抓更多的猎物。”
刘仲笑了笑,“嗯,这个提议甚好,那咱们就开始分头行动吧。”
金桦随即“嗯”了一声,就开始四处巡视,一脸认真地继续搜索着猎物。
很快,金桦就发现了一只野鸡,他本以为是一只鸟,可等他缓缓靠近的时候才发现,那不像是一只鸟,像鸡,但又不像,为什么他会断定那不是一只鸟呢,因为在他眼里,他认不出的鸟,那就不叫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