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作对子

再世为郎 小松宏马 5437 字 1天前

听了金桦所作的对子之后,刘仲满意的点了点头,一脸高兴的冲金桦说道:

“甚好,好一个红似火,好一个生紫烟,这辞旧迎新可是更加寓意深长呐!“

金桦笑了笑,“刘大哥见笑了,无心之作不成体统,你快挥笔写下。”

刘仲随即提起笔拿了一张红色的宣纸在上面一阵挥写,好不痛快。

金桦望着刘仲写的字,心里不禁一阵嘀咕。哇!没想到刘大哥的毛笔字写地那么好,真是让我惭愧呀,我写那毛笔字就像天书,连我自己都会不认识,这要是换在前世,真恨不得让刘大哥好好教教我毛笔字。

很快,刘仲便将金桦所做的对子一字不落的写在了那红色的宣纸上。

“哇!刘大哥的书法可真是极好。”金桦望着那红色宣纸上的字迹,不禁赞叹。

刘仲苦笑两声,“金少爷真是抬举我了,就我这点功底不足挂齿,金少爷可否小露一手让我开开眼界呀。”

金桦一愣,“这个……”算了吧,我对这毛笔字可是一窍不通,再说了,这古字我也不会写,就多能看懂,我就不掺和这事了。

金桦望着刘仲委婉一笑,“刘大哥,实不相瞒,我这书写着实不堪入目,就不在此献丑了。”

“金少爷何出此言,这可真是折煞我了不是。”刘仲一脸认真道。

金桦在心底嘀咕道,没办法,只好找个理由先搪塞一下他了。

“实不相瞒,我之前在大巴县的时候,被人打伤过脑子,晕倒了数月之后才清醒了过来,醒来之后就将以前的很多事情都忘却了,关于书写的记忆几乎完全没有印象,唉!”金桦一本正经地说道。

听了金桦的诉说之后,刘仲皱了皱眉,“天底下居然会有如此可恶之人?真是混账。”

金桦叹了叹气,“都过去了,刘大哥不必为此气愤,你瞧我现在不是依然活得好好的吗?”

“也罢,过去的伤心事就不要再提及了,那些可恶之人必将遭受天谴,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刘仲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