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一也直言不讳地回道:“我想跟你合作。”
血枭冷哼一声道:“我怎么觉得,这句话听上去像‘我想让你做我的手下’或者是‘我想利用你’。”
天一笑道:“合作,血枭先生,意思就是互相利用,直到对方没有价值了,再散伙,之后你如果觉得合作者非常碍眼,再顺手杀掉就是了。”
“哦,看来你对事情的看法还是挺有见地的嘛,不过既然是你先找上了我……”
血枭话未说尽,天一已经知道对方所需了,他直接回道:“没问题,我可以告诉你。”灌下半杯咖啡,天一开始道:“事情得从十年前圣马可惨案的那晚说起,你可能不太清楚,在那之前的一个月左右,有一伙职业窃贼雇佣了我,为他们提供一次针对圣马可大教堂的盗窃计划。这群人身手不错,脑子也不笨,有些还有军事背景。我觉得这笔买卖可以做,就接下了。
我用半天就拟定了计划,但情报搜集,侦查,准备以及训练和演习占去了大部分时间,所以很不巧的,他们动手的那天晚上,正好遇见了你。
和他们通讯很快就中断了,当我赶到现场时,看到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犯罪现场,没有计划,没有犹豫,没有怜悯,没有……活口。
那时起,我就对你产生了兴趣。”
血枭抓起了手边的零食:“哦,说起来,那晚大教堂里确实出现了一伙奇怪的人,也不是保安的样子。”
天一接着道:“我认为有两条途径可以通向完美的犯罪,第一条,周密的计划,精确地执行,妥当的善后;第二条,干了再说。
多年来,我以兜售有计划的犯罪活动为生,对第一条路可以说驾轻就熟。但是你,血枭先生,制造了一个看似是冲动犯罪的现场。迈进教堂,把艺术品打包,拿出来,杀死每一个企图阻止你的人,直到无人可杀,然后迅速离开,这景象无论在我脑中重演多少次,无论看上去留下了多少痕迹与破绽,其实却是完美的。
无数的侦探小说家以破获精巧的布局为故事主线,但他们永远触碰不了那第二条路,就是最简单最直接的犯罪,比如交通肇事逃逸,夜间持械抢劫,公车上的扒手,这些犯罪者如果能够逃脱一时,永不再犯,往往就能逍遥法外,再精明的人也无从查起。”
血枭道:“你是在间接炫耀自己有办法联系到我吗?”
天一撇了撇嘴:“不,没什么值得炫耀的,十年来我一直无法找到你的行踪,这真的非常失败,直到你在铜鹦鹉酒吧里杀人,我才有了头绪。那么接下来就说一下你最想听的部分,我是如何找到你的。”他将杯中咖啡一饮而尽,指了指自己身后的书架:“在我的这家书店里,有一种心之书,每一本都代表了一个人,我可以看到所有纸级以下普通人的心声,这是我的情报来源。”
血枭面露不屑之色,似乎根本不信对方的话:“你是说你的书店里有一百多亿本书?”
天一回道:“血枭先生,为什么你要像那些俗人一样,被空间和数量所局限了思想呢?刚才你还认为自己放进录像机里的是一种二十世纪的影像记录载体,现在你却在跟我说话不是吗。”他回头看了一眼那些书架上的书:“从外观上来看,这些书没有什么区别,全都由黑色的书皮包裹着。”他随手拿下来一本道:“所以,我拿下的这本书,翻开的时候,里面的名字可以是张三,也可以是李四。而当你将注意力转移到我手上的时候,你又有没有注意到,我刚才拿掉一本书的地方,现在是满的,没有空隙。”
血枭貌似明白了,他道:“这是你的能力吗?”
天一道:“喔喔喔……老兄,这个问题可越界了。”
“哼……无所谓,我也不是太想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