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像你们这样的蠢货,个个儿都可以四肢健全,即使每天浑浑噩噩,也还能再活几十年;而像我这样卓越的天才,却连最基本的行走、说话、呼吸都需要仪器的辅助……你们这种人,到底有什么资格活着?”
这种念头一旦萌发,便不可收拾。
富兰克林开始走向极端,他为了续命,不惜去触及各种道德或法律限制人们去染指的领域。
而他的这些行动,很快就被他的一名同学洞悉了。
他那个同学的名字就是……阿历克斯·伯吉斯。
智商不等于智慧,这句话套用在富兰克林和伯吉斯的身上恰到好处。
和富兰克林这种智商很高、在学术领域有着非凡作为的人不同,尽管伯吉斯在学术上无法突破普通人的界限,但他却是一个天生的政治投机分子、冷血的阴谋家、玩弄权术的高手……他不需要自己去做什么学术研究,他可以直接去利用富兰克林这种人,并将后者吃干抹净。
一年后,24岁的研究生伯吉斯窃取了富兰克林在“人体机能强化”这个课题上的大量研究成果,并因此被联邦军的科研部门破格吸纳,直接就成了中层管理人员,开始负责项目了。
而富兰克林则因为非法进行动物实验、人体实验、挪用经费、威胁公众安全等多项罪名被捕……
很显然,这些罪名绝不可能是富兰克林这个坐轮椅的病人独自犯下的;事实上,其中的大部分罪行都是伯吉斯在执行,也是伯吉斯主动在劝诱富兰克林不断越界。
可结果,却是富兰克林背了所有的锅,而伯吉斯“清清白白”地拿走了全部的好处。
这是为什么呢?其实以富兰克林的智商,事后想想,立刻就明白了……因为从伯吉斯打定主意要利用富兰克林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想好了全盘的计划;在过去的一年中,伯吉斯每做一件违法的事,都会故意留下些经过他处理的“痕迹”,这样,等到最后他盗走研究成果并抽身时,警方从那烂摊子里找到的所有证据都只会指向富兰克林。
于是,十岁那年,富兰克林就成了名罪犯。
值得庆幸的是,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他最终没有被关入监狱,而是被囚禁在了一个看守并不怎么严密的医疗机构里,和一群精神病人关在一起。
那段日子,富兰克林的性格变得越发扭曲,伯吉斯的背叛让他体会到了成年人的歹毒,让他看到了人性复杂的一面;而“疯人院”里的日子,又戏剧性的,让他看到了人性最“纯粹”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