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做事只能选择向前看,一个人的过往再如何惊心动魄,也比不上今时今日的这一刻。不管我过去是谁,不管我记得多少,如今我只活在当下,就只是方即云。李大侠若不能体会这一点,你我就永远无法谈到一块儿去。”
李藏风困惑道:“体会?”
这两个字被他咬得极重,似里面蕴含的意思戳中了他的某个点。
我笑了笑,我对着他露出了方即云的笑。
“但倘若你能体会,可以在我身上看得见方即云而不是老七,那我认为我们如今的这场对话,还能继续下去,而且继续很久。”
话一说完,我趁着他发愣的时候走上前。
我心里想的是揪一揪他胸口两个瘤子,以此打个招呼。
但心里想的当然不能直接做,我只是把他那只按在刀鞘上的手,给握了起来,挪了开去。
他这个人,你别看他话少人硬,看上去正正经经的一只决斗佬,其实他小动作多着呢,比如他每次一得意就揉刀鞘,那大拇指都揉的要摩擦起火了,还以为是瞎的看不出来。
可如今他却是整只手都贴在刀鞘上,掌心与金属的尖锐相抵,他只怕不是得意,而是紧张透了。
因此我看这手不顺眼,我看这僵僵硬硬的大拇指也不顺眼,我就希望它继续动起来,欢欢乐乐地摩擦起火。这样比较像是李藏风。
结果李藏风看我捧起这只手,他就更愣了,而且更紧张了。
紧张之下他一把反握住我的手,十根指头碰了我的,一下和着了火似的滚烫,他的骨关节像被这滚烫烧融了似的,硬邦邦地握在那儿,我一挣之下,竟没分开。
这么个十指相握法,想干什么?
我一看他,结果他却不看我,他的整个人像要扑到这十根指头上,他的眼一直落在我的指尖与他的指尖,仿佛那十根指头已经成了一条无法分开的线,一条跳动在他胸口的线。
所以我干脆带了带他的手,我把他的手带到我的胸口,放在那里,就好像他曾经把我的手掌贴在他的心脏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