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南里让他好好活着。

虽然没答应,但……姑且努力一把吧。

……

时间一晃过了两个月。两个月后,吴经理因公务返回S市,金笙得了消息,便带着同部门的同事替他办上次没来的及的接风宴,自己请客,用一顿补上了两顿。

恰逢周六,下午休息,为不耽误双方时间和工作,饭店包间订的是中午,下了班直接过去,不好推辞,全部门的人都来了。

难得的热闹,人多分开了两桌坐,三两一群的聊着天,偶尔一起敬个酒,老领导是过去式,新领导没那么多规矩,气氛轻松,多数人都喝的开心。

通常来说,一周工作完成,周六下午没有上班的硬性规定,但金笙不打算回到冷清的家,想在办公室多留一会儿,就没喝几杯。

坐在包间的两波人,除了吴经理,年纪差的都不大,很有共同语言,更是三个两个的仗着接下来是周末,喝到兴奋了吆喝着要一起去夜店。

大中午的,哪夜店开着门?

吵吵嚷嚷,相当热闹,金笙没出声,没让大伙儿扫兴,只是一边喝茶,一边听着,最后定下要去KTV唱歌。

“你们年轻人一起,我就不去凑热闹了。”有主动的发起要统计人数的时候,金笙看一眼手机时间,开口慢慢说道。

“唉唉唉,金总,你可别这么说!论资历,你是待得比我长,可是年纪上,我比你大两岁呢!”

带头组织的那个哈哈一笑,有了酒精助威,不论生熟、职位,都大胆玩笑:“再说了,咱们都出来了,也算是第一次群体活动嘛,大周六的,金总您不来,谁带头领导我们啊!”

“是啊金笙,人都在这呢,为什么不跟着去?”随大众附和一声,难得回来的吴经理也难得没站在金笙这一边。

“我还有个邮件没发,要回公司。”得当笑笑,金笙看了吴经理一眼:“你们去玩就是了,回公司的话,我还能跟吴经理顺路,搭顺风车多好啊。”

若是金笙说的邮件真的重要,肯定不会挑在周六这人心涣散等周末的时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