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内。
埃文斯已经布置好了。
然后他选了一张唱片,放进了留声机内。
交响乐,就在钟楼内响起。
他靠在椅子上,左手拿着红酒,右手拿着雪茄。
之前的几个月,他都是很颓废的。
每天的生活,可以用纸醉金迷来形容。
而且也没有人管他,就连冯猎的老婆赵敏,还会是不是来关心他一下。
那个时候的埃文斯,觉得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可却也没什么不好的。
因为他过的,还是人上人的生活。
他甚至在想,如果自己和刘闯对换身份,那么他会给自己这么好的生活吗?
他知道,他不会。
因为他当时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打败刘闯。
但他也不杀了刘闯,而是会把刘闯待在身边。
可却也不会折磨,但嘴一定要臭,要经常嘲讽刘闯就对了。
然后他就发现,其实刘闯不理他,何尝不是一种嘲讽呢。
就如奎恩所说的那样,刘闯已经不把他当做敌人了。
不配为敌了。
这是很大耻辱。
但是埃文斯已经不想再去报复了,因为他已经输过两次了。
不是说,他没勇气再输一次,而是没必要了。
刘闯的强大,是他无法超越的。
如果在继续不服,那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了。
而且埃文斯知道,自己最不如刘闯是什么。
那就是,刘闯已经领先他们那么多了,可却还是在努力发展。
而他却是早就已经松懈了。
可是埃文斯怎么都没想到,当有人进攻自由港的时候,赵敏没有怕他闹事而杀了他,还把战时指挥权给了他。
同时给他的,还有一封信。
这信,是刘闯卸的。
而信上的内容,他也都记得,因为很短:埃文斯同学,是时候展示真正的技术了。
就这么一行字。
但是埃文斯知道,哪怕刘闯觉得他不配为敌了,可却还是认可他能力的。
最重要的是,刘闯早就意料到会有这么一天了,而且提前就准备好了信。
轰轰!
这时候,爆炸声响了起来,是码头镇出口处。
也就是那些入侵者,目前躲藏的地方。
“猎杀时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