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死,那也要把所有人杀掉再死!
他一生从未有过败绩,死前也不允许自己被一群败类打败!
他在噩梦中昏睡,又在噩梦中惊醒。
堆积如山的尸体,四处流淌的血液,提醒着他,昏睡前所发生的一切。
他早已经忘记了唐韵的存在,浑身的无力和饥饿,提醒着他,他需要进食。
他没有犹豫,就近咬破一具尚未完全僵硬的尸体的动脉,像一只吸血鬼一样,吸干血液,果腹充饥。
在荒野中求生的时候,他什么都吃过,动物的鲜血也喝过。
如果不喝,等待他的就只有被动物锋利的牙齿撕掉血肉,然后成为动物的食物。
喝人类的血,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他对这些早已经麻木,动物的血还是人类的血,根本没有任何的区别。
一小时后,他的体能恢复了一半。
他光着身体站起身,身上的血液在滴滴答答的往下落。
他没有找衣服穿,任何衣服此刻都已经失去了意义,他也不想穿那些人肮脏的衣物。
他想找到出口,从这里逃出去。
正在此刻,一个女子刺耳的惊恐的尖叫声响起。
“啊!”
他转头看去,这才想起那个叫唐韵的女子,似乎是跟他一起被抓来了。
不,不对,是他因为唐韵,被抓来了。
她竟然还活着!
他以为,是那些健壮的男人把她当成一具尸体了,所以才让她逃过一劫。否则,以那些人的疯狂,早就把她给折磨死了。
他根本就不知道,唐韵身上的所有痕迹都是假的,她姓唐,是那些人的半个主子,没有任何人敢动她。
唐韵尖叫过后,便又被眼前的场景吓得昏死了过去。
他只看了一眼,就没有再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