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遗产继承权,就意味着失去陆见深的遗产。
林鹿当然知道。
但她没想过要陆见深的遗产。
“这不重要。”林鹿说出。
顾慨棠又是一愣。
“林小姐,请允许我再提醒你,陆总遗产加起来至少上千亿,”顾慨棠强调:“这笔钱对一个普通人来说无异于天文数字,你真不打算签字?”
不签字,就等于放弃。
这不明智。
或者说,这不只是明不明智的事,而是,这笔遗产林鹿明明唾手可得,她为什么不签字?
林鹿本来不打算解释。
她只想来拿回结婚证。
“不签,”林鹿摇头,“陆见深有多少财产,我不在乎,如果我在乎他的财产,一个月前我就不会同意离婚,他有钱,我不一定会喜欢,但他没钱,我也不一定会爱,婚姻和财产从来都是两回事,我想要钱,我自己可以去赚,而不是伸手去拿。”
她一向清醒。
不属于她的,就算给她了,她也拿不住。
钱是诱惑。
同时也是束缚。
她喜欢的是陆见深这个人,就算他一文不值,她也喜欢,她不喜欢陆见深,就算他再有钱,她也不会心动。
顾慨棠神色复杂的看着她。
他不懂。
也不理解。
明明林鹿只需要签个字就能拿到巨额遗产,但她却放弃了。
“结婚证我可以还你,”顾慨棠神色复杂:“但林小姐,如果你不离婚放弃财产的话,陆总的一切都将被人夺走,你就忍心看着他的遗产被人夺走吗?”
这话听着没问题。
但却是另一种道德绑架。
顾慨棠也不知道,林鹿不签字离婚,究竟是不在乎钱,还是不在乎陆见深这个人。
正常来说,林鹿如果不忍心陆见深的遗产被夺走,那一定会签字,至少先保住陆见深的遗产不被外人抢走。
这是普通人认为的爱,是守护。
“我会尽我所能去守住他的遗产,而不是用这种划清界限的方式,”林鹿平静道:“如果我最后还是没守住他的财产,那是我努力的结果,失去就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