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一走,就是小半个月。
“做鬼也风流。”
当林天写下这个题目时,林天的内心是崩溃的。
因为林天身后正有两个妖女监视着林天。
穿红衣服的那个是朵莲花,虽然林天承认她红裙翻飞从天而降真是美瞎了林天一双钛合金狗眼,可是她那点火就着的性格林天可着实不敢恭维。白纱飘飘的那个是朵荷花,林天的梦中女神,笑起来甜的跟蜜似的,说是仙女儿林天都信。
然而林天正偷偷欣赏自家女神的美貌呢,冷不防一记眼刀子就甩了过来,林天一个激灵差点没昏死过去,你看看,同样是妖精,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蘸饱了墨水的小号狼毫被林天塞进嘴里啃着。林天哭丧着脸,这是一篇议论文,这是一篇议论文,这是一篇议论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要说这造孽事还得从那天下了学堂讲起,几个同窗约着要去赏后山坳里新开的荷花以消盛暑,林天从小一块儿光屁股的傻小子阿左乐呵呵的来找林天,林天翻了个清新脱俗的白眼,叼着笔不屑一顾,高冷的嘲讽他们,附庸风雅。
结果话音儿还没落呢,先生家千娇百媚的小姐就凑过来了,“你们要去什么好地方玩,也带上林天呗。”林天眼睛一直,笔杆子就掉在衣襟上,毁了林天省了半月粮米才买来的蓝褂子。
嗯,现实告诉我们,泡妞是要下血本儿的。林天四十五度角仰面朝天,眼里闪着或明或暗的泪光,自认侧颜忧郁而有魅力的林天,终于,没能得到小姐的一个眼神儿,林天知道,是衣襟上的那块墨迹毁了林天的英俊潇洒,林天知道的。
不过话说回来,后山坳里的那池子荷花是真好看,盛夏的酷热,在这山坳的池子边,风一过,嗖嗖的凉意就吹得人心里很受用,再加上一池子的白荷,嗯,这风雅,确实值得附庸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