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上访户(上)

北京期间,他每天蹲守在最高院门口,观察哪个领导出来陪同的人多,就冲过去喊冤,直到我们找到他,当时他反问我们怎么找到他的。我们告诉他,“你都亲口承认杀人的事实,案卷上都记载的清清楚楚,上访是没有意义的”他说:“他们这样整我,连打带骂,不让睡觉,谁能受得了呀?我顶不住了,只好承认杀了人。”

1995年6月21日,我们将宋去接回了村中,为他修了简易的可供一人使用的木板房,并办理了低保,但他仍不安分呆在村上,时不时出去流浪,隔三岔五传回他又去上访的消息。

以下是宋去案件基本情况:

1978年2月1日清晨,夏荷镇锦江河边发现一具女尸,该镇位于春风镇下游,女尸被肢解成6块,随后来回县成立“2.1特大杀人碎尸案”专案组。上级公安机关要求限期破案,在对失踪人员的排查中,警方发现曾在县城“福源旅社”做过服务员的杨一诺离奇失踪,随后被警方认定为被害人。

警方根据肢解尸体的手法比较专业这一特征,将疑凶的调查范围集中在医生和屠夫两类人身上。经过对杨一诺社会关系调查发现,宋去为其男友,18岁后跟随父亲杀猪,多次对杨一诺进行过殴打。

旅馆老板反应,杨一诺出事前,宋去发现了杨一诺与另一男人在旅馆开房,并被捉奸在床,宋去当即与男人打了一架,杨一诺也提出了分手,宋去扬言要杀二人全家。

后杨一诺被老板开除。据杨一诺父母回忆,当年的1月11日,闺女回到村里,说请了一段时间假回来休息。1月13日宋来到家里找闺女,具体什么事儿不清楚,但听见宋去骂闺女,闺女也骂宋去,之后宋去悻悻离去。

后面宋去又来了几次,但闺女再也没见他。1月26日,闺女说出去找闺蜜杨燕玩几天,顺道去看看新工作,我们问她是不是工作不开心,想换新的,她说“是的,我准备看看新工作”,我们嘱咐她注意安全,过了几天警察就找上门了,我们才知道她出事儿了。

之后,警方询问了杨一诺的闺蜜杨燕,杨燕证实杨一诺确实来找过她,杨一诺对她说,“我来找你躲躲,现在很害怕宋去来骚扰她”但没跟我说跟宋去具体怎么回事儿,我陪她去成都耍了3天,1月29日回到县城。1月30日,宋去来到我这里跪着求复合,他之前来过这里,知道地址,杨一诺对他说出去说,我不想在闺蜜面前聊我们之间的事儿,于是他们俩就出去了,当晚没有回来,我还以为他们合好了,在外面过夜,直到你们来找我。

另一方面,警方对与杨一诺开房的男人进行了调查,发现旅馆登记薄上记载是假身份证、假名字。该男人被打之后,骑了一辆摩托朝出城的方向驶去。后宋去反馈,他对男人长相记得不清,据他交代,当时只知道要干死对方,别的没注意,男人被打的一路小跑出了旅馆,骑上摩托车就跑了。

警方分析,一,该男人虽说身份不明,但未有直接证据表明,男人离开后与杨一诺有交集,作案可能性不大。二,宋去作为屠夫,刀工一流,且案发前与杨一诺在一起的只有宋去,符合作案特征。三,女尸肢解的脖颈处有被掐过的痕迹,虽然已经模糊,通过技术手段,已经认定这是宋去留下来的指纹。四,在女尸的YD里提取了男性JY,证实属于宋去。

警方最终决定与1978年2月28日对宋去进行逮捕。经审讯宋去承认了全部的犯罪事实,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弟宋自,小学文化,年龄45岁,1954年3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XXX,离异,与前妻罗娟育有一女,女儿宋福英,北京大学大四学生,据了解,该生从小学到高中,成绩均名列班上第一,性格安静、自制力强、生活规律、不喜交流,是宋自多年的精神寄托。

“罗娟?”读到这里,刘丹迟疑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