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温温:
我时常觉得文字的力量是非比寻常的,即使你睡在我身边,即使我们拥有一个可爱的女儿,我还是想写下这篇文章。
初遇你的时候,你站在我的面前,在你的身后我能闻到你头发的茶香,你说是宝格丽的香水,可我却觉得你身上的好闻。
我回忆我们的过去,我最喜欢的一段时光是在半山,我忙完回家,你会光着小脚从床上跳下来,大部分时间你唤起舒怀,或是梁舒怀。偶尔我会来的晚你不吃外卖,然后会拉着袖子叫我哥哥。
你总说我开车不平稳,可是几条主干道路总是堵的要命,不过你也能睡着,车里的歌我要关掉,你却说听着安稳。
看着你的样子心里不自觉的温存,大埔区到观堂,我总喜欢把该走的路拐了又拐,为了能不叫醒你。
那年过圣诞节,我从李小姐家里拿回来一直火鸡,她特意叮咛我要带给你吃。
明明什么都按照教程开办,可惜做饭和处理文件不一样,还是做得如此难吃。
温温给面子,如此骚气的火鸡还告诉我好吃,我实在是不能理解的。
于是那年圣诞节我们出去,路上我想抽烟,然后被罚款两千,你笑着说我常在河边走总算给鞋弄湿了。
温温,我问你,你真的不会嫌弃我比你大了七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