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不一样。
他一直跟我说,学英文,就是看个人喜好。
我之所以学英文,并不是我要利用英文来找一份好工作,我最初学英文的目的,是喜欢文学。
我喜欢的很多书籍,小说,尤其是那些经典的,有时候看翻译版,有点词不达意。
不如看英文版来的了解个更深一些。
说白了,语言这个东西,就是交流的一众工具,严格的来说,它不能作为找工作的技能。
所以,我从来不把英文,写在我的特长之中,尽管我的英文无比流畅。
我男朋友,是我在那家公司里,我见过的唯一一个这样说的人,我当时听了,真的很崇拜他。
在我那上千人的公司之中,他都算是个佼佼者,特别与众不同又平易近人。
我时常在想,要是把我男朋友放在我先前的那家公司,岂不是要把那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全部秒死?
我经常夜里做梦笑醒。
这样优秀,这样阳光,这样内心里一点阴霾都没有的男孩,竟然是我的男朋友。
我到底是熬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