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玉,那这野鸡和兔子,我就全部拿去卖了哈?”
杨凤兰把野鸡和兔子丢进背篓,用破旧的布巾盖上。
昨天从山上回来时,她就问过沈玉,这小兔子和野鸡是要卖,还是要养?
沈玉觉得,自己在这个家待不了多久,野鸡和兔子一养就是长期的,到时候她捞不着好处,她不想留。
杨凤兰的意见也是不留。
饭都吃不上,也没钱买糠喂鸡。
至于兔子,还得辟出一块地来养,得割草来喂,接下来一年的旱灾,只怕抠树皮都担心跑慢了,哪有闲心去割草养兔子?
灾荒一来,这兔子就只有被别人惦记的份。
还是直接卖了,换成钱握在手里实在。
杨凤兰还跟沈玉提了卖钱分赃的事。
她是以“攒嫁妆”为由说动沈玉上山的,若卖了钱不好好分,沈玉定会有意见,会罢工。
一个好的上司,除了会用人,还得会分钱才行。
天干,小动物也要到处去觅食,山高林子大,野味不好打,数量少了,反倒成香饽饽了。
杨凤兰到菜市场才摆出来,就有人来问。
供不应求,自然是价高者得。
三只灰兔子,两只肥野鸡,一共卖了一百六十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