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得亏房间多,院子多,不然这么多人,还真不够分。
搬完了家,霍窈就销假回了学塾上课。
日子平平淡淡的过着,霍窈收到顾湘的第一封信,刚好清河镇下了今年第一场雪的时候。
霍窈刚从学塾下课回来,在门口时,遇到了满脸喜色从隔壁出来的陆百川。
哦对,忘了说,陆百川现在是隔壁的常客,十次之中,霍窈有五次都能在门口碰上他。
“霍夫子。”两人打了个照面,陆百川不太情愿的行了一礼。
霍窈似笑非笑道;“又在这碰到了,你这是成了谭小姐的坐上之宾了?”
说到这,陆百川有些得意。
何止是成了谭颐萱的坐上之宾,她且已经答应了他的求爱。
陆百川的得意,几乎没有掩饰,霍窈眼尾注意到拐角处有一截衣角,眸光闪了闪,“冒昧问一句,你现在跟谭小姐是什么关系?”
陆百川胸脯都挺直了,下巴微抬,颇有些居高临下的既视感:“自然是互相爱慕的关系!”
“哦?谭小姐这是接受你了?”
“那是自然!”
谭颐萱可是比霍窈好搞多了,他不过来的勤了些,嘴巴甜了些,表现的才华出众些,谭颐萱就为他沦陷了。
如果霍窈知道陆百川此时心中所想,定会忍不住笑不出声来。
是谭颐萱好搞,还是他才是被谭颐萱搞的那一个,还真是不好说。
原著中,陆百川就曾闹过这么一出,他自认为巴结上了,从京城来的金凤凰,却殊不知,金凤凰完全是在利用他,利用他回京城。
因为陆百川跟她说,自己读书好,日后是板上钉钉的状元郎,而初来乍到的谭颐萱信以为真,在陆百川巴结讨好,求爱的时候,扭捏了一下,就顺势答应了。
这两人在某种意义上,还真是天生一对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