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解读合同

齐先生话不多,但在关键时刻总能画龙点睛。僵持不下门外有敲门声。袁帆母亲迟疑着看着大伙,然后去开门。

袁总编的弟弟,一位样貌和他有点相像的男子。袁总编的弟弟在省城某大学教书,虽然也是知识分子但袁教授看着比袁总编思想更活络一些。

出差路过雍城。来看哥嫂。他坐下来听了张先生、齐先生的叙述,进屋简单与袁总编两口子商量一会出来就代表袁总编夫妻与张先生,齐先生对话。

“联营就意味着共担风险,二位对此有没有异议?”

“当然有异议,一份一模一样的合同签许多人这明明是骗吗?怎么是联营呢?”

张先生憋不住率先抗议。袁教授不慌不忙!等张先生说完他才接着问?

“首先你们二位同意联营共同经营书店对吧?”

“是,可是袁帆后来…。”

“好,先不说后面,咱们现在在探讨你们二位的问题。签署了协议共同联营就需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一、联营者需参与书屋的管理与经营。第二、联营者需共同应对市场风险。对不对?”

“那后来情况变化了。”

“后面协议不是这样,前面协议是这样吧?”

袁教授的面色,语气,以及说的内容让张先生、齐先生面面相觑,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回答是联营吧就要共同承担责任,不是吧钱就打了水漂。

“确定您二位是联营合同后面就好办了。第一、你们的联营协议是每个人真实意思体现,协议在法律框架下签署有效。第二、对于后面的协议有两种法律解释。1、无效合同。退还本金及应得利息。2、你们经常在读来读去书屋看书,甚至参与管理。应该对书屋发生的管理事项负有一定责任。”

“负什么责任?”张先生有点脑袋发涨。他感觉事情朝着不利于他们的方向发展。

“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也就是说既然你们签署了联营协议,那么对继而出现的联营者有义务组织审查。不具备资格的不允许加入。当然,为了公司发展,联营者采取滚雪球的办法发展会员搞股份制也是现行工商行政制度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