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的。”白虎将小鱼干用爪子拨到了一边,对着阮蒙喊了声,“老板,有客人来了!”
这大概是观财书店开店以来,造型最前卫的客人。
他身材高大,看起来足足有两米多。他戴着大大的墨镜,穿着很潮的服装,裤子破俩大洞,一副朋克模样。
比起这身很潮的造型更惹眼的,是他头上长的头发——
那些头发足足有一米多长,屈曲向上。
与其说是朋友,不如说更像顶了一把巨大的扫帚在头上。
“请问需要什么服务?”
来人指指自己的脑袋 ,叹口气道:“先生你看我这个头发能修吗?”
蓬头鬼自打到了人界,就励志做个摇滚歌手。
可是他本来长得就高大,再顶着那么高的头发,别说做歌手,出门都困难。
每每看着被人的头发又拉又烫,蓬头鬼就羡慕的不得了,天知道他有多想要一个看起来不那么扎眼的发型。
普通的剪刀根本剪不断蓬头鬼的头发,蓬头鬼也曾试过自己来剪。可是往往剪刀都完成曲别针了,蓬头鬼的头发还是完好无损。
为了能正常出门,蓬头鬼每天把熨斗加热到最高温度,一根一根来烫头。
即便是把头发都完成钢丝球,看起来也是很爆炸。两米高的人顶着直径一米多的爆炸头,莫名让人联想到刷碗的钢丝球。
蓬头鬼最苦恼的是,明明自己做音乐挺好的,可是大家的注意力都在主唱杀马特的发型上。
蓬头鬼为此一直很苦恼,却又没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