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所有的野人都举着石矛,激动万分的大喊,每个人的脸上都扬着激昂的表情。
看得我都感觉有些血液膨胀。
他们也肯定是因为这么简单就打退了那些敌人而激动。
其实这本来也简单,他们这些野人怕火,用火攻击,将他们吓退,本来就轻易无比。
这些野人也是太单纯,见识太少,如果他们再见到我们现代的枪,坦克,原子弹什么的,估计他们又会以为是神迹。
他们所有人为胜利激动呐喊完,整个野人部落,男男女女,老老幼幼全部在大个子野人的带领下,聚集在我周围,虔诚无比的跪到了地上。
看的出来,因为这事,他们所有人都对我恭敬了,也都把我当成了他们的王。
而这份恭敬,来源于我刚带领他们打了一场胜仗。
对这些野人来说,能带领他们胜利的,便是他们的王。
我心里也松了口气,之所以冒着这么大的危险,我就是想带领他们赢一场胜利。也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彻底的尊敬我。
现在来看,效果还不错,达到了我的预期。
不过说真的,这事还真的感谢面前这个大个子野人,先前那些野人要造反,如果不是他杀了那个野人老头,我可能还真就没命了。
“我也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只能叫你大个子。但既然你以后是我手下了,那我就给你取个名字,叫雷贺。”
我也不管面前跪着的大个子野人听不听得懂,以后他就叫这个名字了。
而这名字是我以前一个同事的名字,难得去想,就现借现用了。
我也给我那个野人媳妇儿取了个名字,叫李琴。
至于这名字,是以前大学时我们校花的名字。
既然我落到了这个鬼岛,回不去了,也和她没一点可能了,那就把这个名字给我野人媳妇儿用。
以后我跟我野人媳妇儿办事,就当跟她办事了。
我打手势让他们起身,他们纷纷开始收集地上的那些尸体,自己人被抬到一边。
那些敌人的尸体,则被他们抬着,朝后方的林子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