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4章 杀夫案(8)

玫瑰法则 霏倾 1554 字 2个月前

“四个人都在同一个房间?”

“是的。”

“都脱衣服了吗?”

“都脱了……”

意识到这是4P,宁稚忍着恶心问:“警察敲门,然后你们开门了吗?”

“没有。警察后来就让酒店的工作人员开了门,进来后,把登记开房的那个男的喊出去了。”

“警察进来的时候,你们四个人,是穿着衣服还是光着身子的?”

“穿着衣服的。警察敲门的时候,我们赶紧把衣服穿上了。”

“现场有没有避孕套、情趣用品或者壮阳药物?”

男子脸涨得通红,点了点头:“有的。”

“包装拆开了吗?”

“避孕套的包装拆了,壮阳药没拆开。”

“避孕套有没有使用?”

“用了一只,就是正在做的那男的用的那只,但是还有两只已经拿出来放在床上了,只是没撕开而已。”

“警察拍照了吗?”

“拍照了……”

宁稚简单下了结论:“根据你刚才所说的这些,已经构成了聚众淫乱。现在还没立案,应该是检察院在考虑要不要起诉。”

男子紧张道:“聚众淫乱的话,会坐牢吗?”

“首犯,五年以下。”

男子咽了咽嗓子:“那我现在要怎么办?”

宁稚有点恶心,但这是工作,不得不忍着反胃继续往下问:“你说案发的时候,一共三个男性和一个女性在一个房间,都没有穿衣服,而你是其中一个对吧?”

“是的。”

“你和女孩发生关系了么?”

男子摇了摇头:“没有,当时是开房那男的先和那女孩做,我们俩只是在旁边看着。”

“用手去触碰自己或者女孩的器官了吗?”

“嗯……碰了……”

“如果其他人把你当时的状态供出来,而检察院决定起诉,你大概率会一起被起诉。我的建议是——被传唤后,积极认错,争取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