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萧让强奸案(24)

玫瑰法则 霏倾 1484 字 2个月前

邱月月羡慕地看着:“她穿的风衣也好好看。看上去气质很高级。”

“你喜欢研究包包?”

邱月月点了点头。

宁稚点开小骆的小红书,然后把手机递给她看:“她除了LV,还有其他奢侈包。你们年纪差不了几岁,她喜欢的,你也会喜欢的。”

邱月月接过手机,认真地看起来。

“她还有马蒙!马蒙我也喜欢!”

宁稚见一眼手机,是一款黑色的小链条包:“确实好看,很适合你们小女孩。”

邱月月认认真真地刷着小骆的小红书。

她看到小骆拥有那么多自己也喜欢的奢侈品包包,很是羡慕。

“这些包,是我一辈子也买不上的,可这位姐姐竟然不到一个月的工资就能买到了。”

“是的。如果你像她一样,本科毕业,找一家公司工作,你也能买得起这些包。”

邱月月落寞地低下头:“可是我学习不好,所以才会上中专。”

“没关系,只要从这一刻开始努力,成绩或多或少能提上去。参加高考,考不上公立大专,就考私立,在大专的三年时间里努力学习,考上本科。你也能过上与她一样的生活。”

邱月月眼中流露出了十足的羡慕。

宁稚见时机差不多了,说道:“但这一切都有个大前提——不能有案底。没有任何正规的单位,会去聘用一个有案底的人。”

邱月月手一抖,手机掉到腿上。

她捡起来,递给宁稚:“姐姐,手机还你,谢谢你。”

宁稚接过手机,神色陡然变得严肃起来。

“你还不满十八岁,即便犯了错,只要你愿意在案子开庭前承认错误,向警方坦白一切、自首,那就不会留案底。

但如果你继续错下去,以至于案子开庭,才被发现你诬告了无辜的人,那么就是犯了诬告陷害罪。根据《刑法》第243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还有四个月就满十八岁了。等被你诬告的人的案子结束了,你早已过了十八岁,那时候他们再告你诬告罪,你大概是要坐牢的。

你还这么年轻,坐完牢出来,继续升学的机会没有了,也没有正规的单位会录用你,别说买LV了,你生活都是个问题。”

宁稚看着邱月月,说道:“没有什么比你自己的前途、比你的一生更重要的事了。早日自首,回头是岸。”

邱月月始终低着脑袋,双手十指紧紧绞着,绞得指关节泛白。

宁稚看得出她很紧张,点到为止,没再多言,转而拿出自己的手机:“这是我的微信,你可以加我,日后有什么想不通的,可以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