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牧函挑的是一身暗黑风格套装,挂在橱窗最显眼的位置,还配有一套银色饰品,李回舟感觉自己快被闪瞎了。
许牧函轻车熟路跟店员打了个招呼,要来一套合适的size,转头对李回舟说:“不试试怎么知道?”
店员盛情难却,加上许牧函一直煽风点火,李回舟还是一边忐忑一边走进了试衣间,怎么穿怎么别扭。
等他走出来,许牧函和店员同步“哇”了一声。
皮肤白的人很适合穿黑色,更能凸显暗黑风格的精髓,加上李回舟长相偏小偏软,这种反差感就更强烈了。许牧函点头道:“酷!黑化的屠龙少年啊。”
“不行,”李回舟小声道,“我感觉我穿不出去。”
许牧函说:“没事儿,这么多家店呢,走,去隔壁。”
李回舟瞪圆了眼睛:“还逛?!”
事实证明,不仅要逛,还要逛到地老天荒。许牧函带着李回舟试了冷淡风、运动风、工装风、前卫个性风……有一件亮红色的衣服,李回舟穿进去感觉自己简直像一只火烈鸟。
每次李回舟不想走了,许牧函都会用其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他:“谈恋爱也是要新鲜感的嘛,人靠衣装马靠鞍,几年过去了,你穿的还像个学生,多没意思啊。”
李回舟嫌弃地瞥了他一眼,虽然没答话,心里却是认同的。
恋爱能让人焕然一新,燃起对生活的兴趣,像是在以往波澜不惊的水面掀起一场海啸。每次见到那个人,都想展现出最好的模样。
最后李回舟终于挑好了衣服,一看时间也差不多了,许牧函满意地点头:“没白逛,你家陆哥绝对喜欢,就这么去吧。”
李回舟笑着朝他挥挥手,刚要转身,许牧函忽然又喊了一声:“回舟。”
李回舟顿住,听许牧函说:“我之前不是太支持你上节目,觉得陆寻声已经是过去式了,现在何必来影响你的生活。”
“但我明显感觉谈这个恋爱让你状态又变好了,”许牧函认真道,“可能陆寻声就是那个点亮你的人。所以去享受吧,享受这个世界最珍贵的奢侈品,不需要有什么放不开。再说,哥们儿一直都在呢。”
李回舟心里一暖。
同样是靠文字生活的人,他们太不一样了,这些话李回舟说不出口,他把最锐利最细腻的一面都藏在了书里,写作表达的情感有延迟,而许牧函却能在他最需要的时候,以一种灿烂的方式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