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梦华录4.要回财产

宋引章:" “开茶铺的钱我可以借盼儿姐,”"

宋引章:" “待茶铺生意兴隆,盼儿姐再把钱还我,如何?”"

三娘:" “那你打算在东京做什么?”"

宋引章:" “我还是想自己开个酒楼,”"

宋引章:" “所以可能不会借盼儿姐太多钱。”"

宋引章:" “而且做生意有风险,”"

宋引章:" “我先借一部分,之后茶铺生意大好,我回了本,再多借点。”"

一句“不会借太多钱”就有些局限赵盼儿的发展了。

赵盼儿大部分的钱其实都来自于宋家,

她从良后身无分文,全靠宋引章的姐姐死后,财产房契地契交由她保管,她才能拿着这笔钱生钱赚了不少,算作自己的钱,

可后来店铺被砸了,也赔了不少钱,

再加上这次来东京的花销…

宋引章:" “还有…”"

宋引章:" “我姐姐给你的,让你保管的那笔财产,”"

宋引章:" “我想全部拿回来。”"这原本就是属于她的。

宋引章的姐姐为赵盼儿而死,就将妹妹宋引章托付给赵盼儿照顾,

当时的赵盼儿身无分文,全靠宋引章姐姐的钱维持两人的生活,

现在…

宋引章已经独立,自然是要拿回属于宋家的财产。

她不欠赵盼儿什么。

赵盼儿:" “你未嫁人之前,”"

赵盼儿:" “我是不可能把那笔财产给你的。”"

赵盼儿:" “我答应了你姐姐要好好照顾你,”"

赵盼儿:" “而你头脑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