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不同意?

见苏晴已经做好了决定,沈若芙就陪她一起去找到陈大爷。

苏晴本来还在发愁自己不怎么会讲价,结果沈若芙让她大开眼界,看上去那么温婉的一个人讲起价来当真让人刮目相看。

最后硬是从一万一给她讲到了九千八。

等拿着房契和钥匙离开的时候苏晴还像是做梦一样:紫禁城边上的四合院,她给搞到手了!

看着手里那几张房契,有清朝的也有民国的,房子的大小、面积和基本附属物都写的十分清楚。

除此之外还有一张陈大爷签字按了手印的出让合同。

今天房管所已经下班了,等明天再去补个手续,这房子就彻底属于她了。

虽然不让私人买卖,但如果属于个人的房屋自愿转让给亲戚朋友,房管所那边也没法阻拦。

为了表示感谢,苏晴拉着沈若芙去了附近的一家老字号饭店饱餐一顿。

她当然清楚一顿饭不能完全表达自己的谢意,但苏晴想了一下自己手头的东西,发现没有适合拿来当礼物的。

她自己淘来的那些文玩小件眼下在大多数人眼里并不值钱,而比较值钱的几件首饰都是别人送的。

苏晴看了眼沈若芙空荡荡的手腕,若有所思的低下头。

第二天一早起来,她就去了趟附近的百货商店买了一块梅花牌女表,是比较精典的款式,简洁大方,花了苏晴七十五块钱。

她原本想买一块更贵一些的,但百货商店没货,想买的话得去友谊商店,那里不但有国产手表还有进口的,劳力士之类的都有。

但这年头的友谊商店只对外宾开放,苏晴不想太麻烦,就歇了这个念头,转身又看中一双丁字口的棕色小皮鞋,她昨晚发现对方的皮鞋有修补的多次的痕迹。

按理来说,以对方的收入应该不至于连双新鞋也买不起,看对方的样子也不像是会苛待自己的人。

苏晴只当是这个年代的人都很节俭。

她上脚试了一下,鞋子很舒服,天气越来越热,这款鞋正适合这个季节。

苏晴咬了咬牙,狠狠心一下买了两双。

其实她买房的钱不太够,她所有杂七杂八的钱加起来也才五千六百块钱。

但这房子实在太合她心意了,苏晴就从老程给的钱里借用了三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