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炖十分的软烂,肥肉入口即化,瘦肉也一点都不柴。
一整块红烧肉吃进嘴里,肉香充斥在口腔里,让人幸福的想要眯起眼。
还是猪肉好吃啊!
大口吃猪肉的满足感,是吃的别的肉都不能替代的。
红烧肉的汤汁配上米饭,那味道更是一绝。
等两个人吃饱喝足,桌子上的盘碗都干干净净了。
刷碗的时候,两个人并排站在一起,苏念不禁感叹,“早知道猪肉这么贵,咱们就不开店了,不如养猪。”
听到这话,京墨刷碗的动作都停了下来,诧异的看向苏念,“你该不会是认真的吧?”
看到京墨这个反应,苏念正色道,“怎么了?你嫌弃养猪太臭啊?”
“当然不是!”
京墨一脸正色,“吃着猪肉说香,养猪却嫌臭,我怎么会是那样的人?我就是在想,要是真的养猪,喂它们吃什么?它们多久才能出圈?要是养个一头两头,段时间内能回本吗?”
苏念原本只是随口一说,可听到京墨这一连串的话之后,却也认真的考虑了起来。
在心中考量了一番之后,苏念最后摇了摇头,“怕是不能。”
猪肉都卖三十个贡献点一斤了,小猪崽肯定更贵,还有猪吃的也不能差了,不然不长肉,那不是白养了?
这么算下来,前期的投入实在是太大了,且没个一年半年的,根本不用想回本的事情。
苏念赶忙摇了摇头,“算了,开个小店就挺好的。”
开这么一个小店,不用浪费他们多少时间,还有了明面上的进项,时间上也比较自由,这就已经足够了。
听到苏念这么说,京墨也只是笑了笑,并没有再多说什么。
将所有的碗筷都清洗好,该放进空间里的,就收进空间里。
要在饭店用的,就先放好,等明天出发之前装车。
两人才刚闲下来,对讲机里就响起了王大成兴奋的声音。
“大兄弟,大妹子,我们已经商量好了,就成立一个希望小队,明天一早就出发去拾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