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欣然允许了曾黎的变法。
并且暗示曾黎可以再进一步。
比如把县丞等刑部一派官员的选拔,从科考中分离出来。
让刑部自己,举行选拔法官的考试。
但很快,李天就傻眼了。
在完成司法变法以后,曾黎并没有像先前对刑部似的,撤换每个地方的县丞,换上法家的成员。
这不难理解,因为法家没有那么多人可以补缺。
可取而代之的,是曾黎把一些原本地位较高的法家成员,下放去当县丞!
而他们多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工商业发达、文风昌盛之地。
这个操作,直接震惊了一众儒家大臣。
他们不禁怀疑,法家最近是不是出现什么内部矛盾,让曾黎不得已把一些人发配去地方了。
但是……
当这些官员下放去地方,变成小小县丞后,李天和儒家大臣全傻了。
因为这些县丞原本就处于朝廷中枢,手段和地位都非常高。
所以他们去到地方以后,县令非但没法对其产生任何影响。
就连地方豪强乡绅,都拿他们没办法。
这些硬核狼人在接手地方司法以后,甚至开始了一次次大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