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啥口福?

宋大国爱吃也好吃,听到吃的两眼放光:“啥口福?”

“没啥,就是我姥给了块猪肉,我打算晚上弄个红烧肉。对了,你抓紧走吧,小麦我拣,你别耽误陪娘。”

红烧肉?

这可是道实打实的硬菜,农村吃饭顿顿青菜萝卜豆角子,一年到头肉星子都少见,更别说整块整块肉地做菜了。宋大国这么好吃又爱吃的人,也就吃过一次红烧肉,还是在张大林结婚喜宴上,一桌一盘,就那么几块肉,轮不到一人一块,想吃就得靠抢的。

宋大国手快,抢到一大块肥瘦都有的。那肉块流着糖油儿,晶莹透亮。囫囵放进嘴里,肥肉香而不腻,瘦肉筋道不柴,软糯香甜,入口即化,那美美的肉香味到现在都念念不忘。

宋大国咽了咽口水:“其实也不急,明天回也成。”

吴彩霞似笑非笑:“都说百善孝为先,还是现在就走吧。”说着从屋里随手拿了一件宋大国的衣服,塞到他手里,把他往外推。

宋大国被推着往门口走,转着头说好话:“彩霞,明天回吧。”

吴彩霞停了手:“那你要是明天回,小麦就得你拣了。”

“拣就拣呗,多大的事儿,本来也该我拣。”

“那行,拣去吧。我出去转转。”

折磨宋大国目前稍有成绩,更该着手搞钱了。

眼下,她打算先给宋大国找点事情做,省的一天到晚晃荡的,碍事又碍眼。

思来想去,决定给宋大国整几头猪养着。如果能整几头猪把他拘在家里,不乱跑,她的计划才能顺利展开。

不过怎么说服他答应养猪,还得好好想想办法。

她甩下宋大国,从屋里拿了包烟,几分钟不用就来了养猪户马四明家。

马四明是村里第一个养猪的,虽是个淳朴的庄稼汉,但脑子活泛,养猪是给媳妇筹谋的副业。平日媳妇负责料理,马四明负责买卖,二人同心协力,把养猪从三五头壮大到现在三十多头。

吴彩霞递上烟,三两句说了来意。

“叔,我按当下的市场价1.72元一斤算,打算买三头,重量在五六十斤的,六七十斤的也行。”

马四明爽快地答应了:“我是没问题,不过还得问问你婶子的意见,你明天来听信儿。”

吴彩霞笑了笑:“叔,家里大事小情的,你都能想到找婶子商量,怪不得日子越过越好,你们家现在可是咱们村的这个。”吴彩霞竖了个大拇指。

马四明笑呵呵地看着乱拱一气的猪:“都是挣个辛苦钱。”

吴彩霞又在猪圈里看了看,才回家做饭。

暮色四合时,吴老头和吴老头才回来,俩人放下干活用的工具,洗了手过来吃饭。

吴彩霞早已经把饭菜备好了,玉米糊糊稀饭也晾凉了。

吴老太一进屋就看到了宋大国正目露凶光得盯着桌上的红烧肉,不由得泛起一阵厌恶:“小心眼珠子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