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白积压了整整三天的怒火,终于还是在此刻爆发了。
猛然一下将手里的白瓷碗摔在地上,登时四分五裂。
吓得正在舔粥的小白狗,夹着尾巴嗷呜嗷呜地乱叫。
林墨白为的并不是区区一碗薄粥,从始至终都不是区区一碗薄粥!
而是小景对他的态度,还有对林惊鸿的态度!
那妇人也吓了一大跳,瑟缩着肩膀,战战兢兢地道:“粥……粥没了,公子若是还想要,我去给公子煮,成……成吗?”
这些村民们都明白,便是眼前这位锦衣公子,出钱出力为他们重建家园。
遂根本不敢得罪,连忙要去生火,打算再去煮一锅米粥出来。
还一叠声儿地求着,请林墨白不要生气。
小景拦了一把,摇头道:“不必了,他这火是冲着我来的,大婶先回去吧,我不会有事的。”
“这……”
那妇人不甚放心,可见小景坚持,也只好先抱起受惊的小白狗离开了。
等人走了,小景也没搭理他,自顾自地蹲下身去,用竹刷将铁锅清洗干净。
如今天热,饭菜都放不住的,要是不收拾干净,食物便会发臭。
他什么都没有,一没钱财,二没家室,又觉得自己很对不起这些村民。
只能多做一些活,心里才能好受些。
林墨白冷着脸,沉默不语,一直盯着小景。
见他捋起衣袖,手里拿着一根竹刷,在那个黑黝黝的铁锅里,反复刷洗。
米浆混着脏水,沾在了他的手背上。他竟然也没觉得脏,一个人默默做事。
这种粗活,在林家都是最下等的婢女才会去做。
还有小景身上穿的衣服,这是什么破烂东西?
灰扑扑的不说,布料一看就是最下等的,边边角角都被磨出了线头,什么花样款式都没有,一看就是拿别人穿旧了的衣服,再缝缝补补改改,又拿给小景穿了。
小景没有束发,只用了一根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破带子,把头发扎了起来。
脚下穿的鞋子也不好,还沾了不少泥点。
更莫说什么玉佩香囊锦带,要什么没什么。
若不是模样生得还不错,同山沟沟里出来的村野莽夫没什么不同了。
不过,若是再纵容小景在外头流浪,不用太久,至多半年时间,小景混入穷乡僻壤间,与此间凡人再无任何不同了。
没准还要沾染一身的市井气,原本名声就不好,不干不净的,若是再因为贫贱,行出了什么有辱门风之事,姨娘在九泉之下,又如何能够安息?
“别做了,脏得很,快把东西放下,手擦一擦,我有话要同你说。”
林墨白凑上前去,掏出一方丝绸面料的手帕,遥遥递了过去。
目光不由又望向了小景脏污的双手,还有浆洗得发白的旧衣。
再看看自己从头到脚光鲜亮丽,锦衣玉带,就连手里的帕子都雪白干净。
好像连鞋底都比小景干净很多。
自己站在这里,和周围的一切都显得格格不入。
林墨白想将小景也拉到自己的身边,可又因为小景的肮脏不堪,而显得迟疑。
“我不会再给林惊鸿任何东西了。”
小景终于把锅洗好了,手上还沾了不少清水,他并没有接过林墨白给的帕子,随手在腰间擦了擦,“你弟弟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从小到大过的都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在锦绣堆里长大,自然是吃不惯我们这种小地方的东西。”
林墨白的眉头狠狠跳动起来,明明小景说话的口气很温和,脸上也没什么情绪。
但总给他一种阴阳怪气的感觉,让人听了,心里就十分不舒坦。
并且隐隐有拱他火气的架势。
深呼口气,林墨白尽量用商量的语气,同小景道:“你也可以和惊鸿一样,过那种锦衣玉食的生活。”
小景摇了摇头,甚至还有点嘲弄地笑了笑,道:“我便算了,我不想接受林家的施舍。”
“这如何能是施舍?只要你肯同我回林剑山庄,肯喊我一声大哥,我又有什么事情是不能依你的?”
“果真?”
“自然千真万确!”
小景听罢,稍微想了想,然后满脸认真地说:“那我想和林惊鸿换一换,我想当林剑山庄的少主,让他当恶名缠身,受人冷嘲热讽的常轩。”
林墨白一听,当即想都不想,直接拒绝道:“这绝不可能!你换一样要求!”
小景也很听话,让他换个要求提,他也不磨蹭,立马又道:“林惊鸿曾经当众辱我,骂我是个断袖,那我也要你当众辱他,骂他是个残废。”
他自认为这个要求比上一个,要简单太多太多。
并且也不过分啊。
因为本来就是林惊鸿先开始的,再说了,小景不知道爱恨,从未与人断袖过。
可林惊鸿却实打实的,就是个残废啊,断了一条胳膊,那么明显,只要有眼睛的人,谁看不出来?
况且,残废远比断袖,羞辱人的意味要轻得多。
如此一比较,这个要求太简单了。
只要动动嘴皮子就可以了,也不需要特别多的人在场,哪怕就是当着这些村民,还有门生们,以及越无尘的面,说上一句“林惊鸿,你就是个残废”!
就这一句便可以了。
反正小景也没有提要求说,要让林墨白一口气不带停的,痛骂林惊鸿是个残废一百遍。
他没那么提要求的。
可是林墨白听罢,居然用那种很难以置信,也很厌恶的目光望向了小景,薄唇微微一抿。
一个字都没说,但小景还是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来了。
林墨白其实想表达的是:你怎么这么恶毒。
“不可,你再换一个要求便是了。”林墨白摇了摇头,又让小景继续换。
小景也没跟他争执,几乎没多思考,便开口道:“好,我最后再提一个,我不想当林景的替身,我想堂堂正正地活着。你要带我回林剑山庄,势必要给我一个身份吧?那好,我要你昭告修真界,从今日起,认南阳常家庶子常轩为义弟,此后必待他视为亲弟,荣辱与共,外间再敢有任何风言风语,必诛不饶。”
林墨白听了,眉头狠狠蹙了起来。
这事他是绝对办不到的。
这个“常轩”实在上不得台面,整个南阳谁人不知?
林家的确家大业大,但怎么说也是正道家族,行不出来杀人灭口之事。
再者说了,堵一人之口简单,可难的是堵上千人,万人之口。
这悠悠之口,如何能堵得住?
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人言可畏啊!
林墨白不想看见林家祖辈的心血,就这么毁在了自己的手上。
势必不能答应小景这个条件。
但已经连续拒绝了小景两个条件,林墨白暗暗思忖,若是再拒绝一次,恐怕会伤了小景的心。
权衡一番利弊,林墨白才斟酌着用词开口道:“我可以收你为义弟,也可以让你和惊鸿一样,在林家闲散度日,但不能是常轩这个身份,我早已经替你想了几个,你看这样可好?”
“便说,你是我在外偶然遇见的乡野少年,自幼无父无母,独自在深山老林中修行,我与你一见如故,志趣相投,便带你回林剑山庄。”
顿了顿,林墨白又道:“或者,便说你原本是林家一远房亲戚的独生子,因家中突逢变故,如今举目无亲,便来林剑山庄投奔。”
“还是说,这两个都不好,若是你不喜欢,我再替你想想,可好?”
小景定定地看着林墨白,好像要透过这么一张俊朗的面容,看看这好看的皮囊下面,到底是不是藏着一堆烂骨烂肉。
一面说,只要自己肯回林剑山庄,那就什么条件都答应。
一面又立马反口,对他提出的条件置若罔闻。
甚至还“好心好意”地替他编故事,拟一个新的身份。
而这些身份说到底了,全是孤苦无依的小可怜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