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
糟了!我给忘了!
楼上的灶台上还煮的面。
我急急忙忙跑上去,幸好想起来,否则陆佑捷今天十有八九真的要被我送走了。
锅里的水快收干了,面坨成一球。
倒在碗里,插根筷子都不倒。
我浇上一点番茄蛋羹,尝一口,狗都不吃。
话说我的厨艺什么时候退步到这个程度的?
以前跟陆佑捷在一块,他的嘴都是我给喂刁的。
都说男人的胃离心最近,女人的心则是跟脑子同极相斥。
脑子强大了,心就被踹远了。
所以厨艺不详,遇爱则强。
当天晚上,我如约守在陆佑捷的床边。
他后来也没醒,饭也没吃。
再后来我实在太困,就趴在他身边睡着了。
醒来时床上空空不见人影,只有条毯子搭在我身上。
我找不见人,赶紧跑出卧室。
洗手间里,他正在解手。
门也没关。
我提声:“你当心点,尽量别动左边身子。”
“它偏在左边。”
我:“……”
懒得接茬,大清早的。
陆佑捷洗手出来,问我准备早饭了么?
我说冰箱里有面条,昨天晚上烧的,我给你热一下。
他没说什么,餐桌前坐好。
等了五分钟,我把昨天狗都不吃的面条(糊)重新煮了一下,这下感觉连流浪狗都不吃了。
他看了一眼,淡淡哼声:“你是在报复我,还是在过家家?”
我的无视,被他视为调情。
真可笑。
我说我只是赶时间,你要是觉得不好吃,叫点外卖吧。
我要回公司了。
手机有短信提示,他眯着眼睛看了看,问我为什么把钱退回来。
“嫌脏。”我说。
陆佑捷睨了我一眼:“我脏?”
我赶紧摇头:“不是,是跪地捡钱的我自己,脏。”
陆佑捷单手拎起筷子:“这又不是要钱不要命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