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这帮人也是想当然了,根本想不到进城之后他们就彻底沦为了跑腿跟搬运工。
不知留影从哪弄的户籍跟路引,总之朝歌等人进城十分顺利。
就是司乐瑶怀里抱着的小狐狸有些扎眼,不过朝歌在他身上施了个障眼法,让他在旁人眼里看起来只有一条狐狸尾巴,倒是也没引起什么轰动。
毕竟,金陵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也是有养狐狸当做宠物的,只是不似司乐瑶这般抱在怀里,都是关起来养的。
狐狸虽然不是大型动物,但也是食肉的,有攻击力,那些贵人可不会以身犯险。
不过进城之后,司乐瑶抱着小狐狸就趴在车窗边上,感觉自己的眼睛都不够看了。
这金陵的繁华比起京城来说也是不遑多让,甚至是更甚一筹的。
城里商铺林立,摊贩叫卖声不绝于耳,来往的行人脸上更是没有丝毫愁苦的表情,可见平日里过的很是富足。
尤其是女子们身上穿的头上戴的,那都是司乐瑶没有见过的样式,那些衣服的颜色花样虽然不及她在王府用的精贵繁复,但,好看的别有风味。
“大嫂大嫂,我也想要那样的裙子,还有那个蝴蝶发簪,走起来翅膀一颤一颤的好好看,我们一会儿能去买吗?”司乐瑶指着一个路过的行人就问自家大嫂。
“好,买。”朝歌视线扫过去,笑道。
小姑子果然年纪小,看到什么新奇的东西都喜欢,想要,朝歌也愿意宠着她,孩子这段时间修炼很是刻苦,进步飞快呢,就当是奖励了。
只是,下一瞬,朝歌的视线落在了路边一家客栈上,她手一翻,一块令牌出现在掌心。
她看了眼那客栈牌匾上不起眼的小标记,又看了看手中的黑甲令,轻启唇瓣道。
“停车。”
“夫人,可是有何吩咐?”留影立马拉住了缰绳,脑袋凑到车门前询问。
“就住这家客栈吧。”朝歌推开车门,视线落在那客栈牌匾上。
婆婆把这黑甲令给了她又不是当摆设的,该用就用起来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