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叶秋不想伤人,尤其是这个人。
他真的可以为那人两肋插刀赴汤蹈火!
但是,爱情……
如果,他们只是好朋友,好兄弟,该多好……
林叶秋想了很多,仍是没有头绪,望着日头渐渐移位,开始自问,对方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莱曼斯英俊、强大、温柔、体贴,还很聪明稳重,这样的男性,在哪里都是吃香的。
而他自己长相平凡,真要说,也不过清秀干净罢了,脑子也一般,毕竟是连本科都考不上的人,在这个世界,甚至弱小到连自保都没办法,看见一只兔子都要狼狈地撒腿逃跑,不是愿意贬低自己,而是他清楚,自己真的一无是处,给不了对方任何实质上的帮助。
甚至不能带给对方半个子嗣!
那人,却不介意么?他真的了解这些许许多多以后不得不面对的问题么?
林叶秋摇了摇头,忍不住又叹了声气,想了会,终究还是得不出结果,最后放弃地拍了拍兔皮上沾染上的水珠,回身打算回去。
没走几步路,身侧不远处浓茂的灌木丛中突然一阵轻微骚动。
林叶秋一惊,脑海里首先想到的就是野兽,心里一紧,小心翼翼地往后退,不弄出一点动静,寄期望于灌木很高而且很厚,挡住了视线让野兽看不见他,也期望对方鼻子不是很灵敏,闻不出灌木后他的气味,一边环顾四周看有没有可以充作防御的武器。
还没来得及作出下一步举动,灌木被分开了,一个大型动物跌跌撞撞地出现在眼前。
林叶秋下意识后退了一步,定睛一看,是只受了重伤的金钱豹!
豹子看到林叶秋,并没有多大反应,只是跛着身子打算往另一条路上走,临行前,还低声说了句:“快离开这里。”
林叶秋心惊胆战中又一愣,会说话,是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