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阳继续着他的发挥。
米军侦察兵们也尽力在打好这场球。
在周阳的出色发挥之下。
第三节打到末尾的时候,周阳他们实现了在比分上的第一次反超。
七十八比七十七。
这让远在五百米外的史密斯,瞬间就燃起来了!
他要的就是这种实力接近,看起来非常精彩的比赛!
那种米国一边非常碾压的比赛,他看着只想睡觉。
那些懂事的侦察兵们,已经为他保留了面子,然后离开了他的观察点了。
他也就这么舒舒服服地享受了第二节和第三节的比赛。
真的是太精彩了!
周阳的个人发挥更是被史密斯奉为神迹!
周阳的每一次进球,每一次封盖,都是他见过的,最流畅,最精彩的篮球操作。
在这个世界里,他还没有见过像周阳这么厉害的篮球选手呢!
而且他本来就是一个超级球迷。
周阳能够出现在他这个枯燥无味的军旅生涯之中,真的是对他的一种奖励了。
此时的他,已经完全接受了那些侦察兵们的建议,把周阳看做了一个可以正常接见的,米国本土长大的篮球天才了。
完全没有考虑过这个人可能会是志愿军的陷阱。
他自己已经放松了警惕。
只因周阳的这个计谋实在是太绝妙了。
因为周阳的篮球能力,绝对是这个世界里最强的。
史密斯没有想到,竟然能有人投其所好到这个地步。
周阳的篮球能力,是他最觉得周阳不可能是陷阱的原因所在。
都已经具备了这样的篮球天赋了。
为什么不跟着他返回米国,做一个篮球巨星呢?
在这个战场上,随时都有可能丢掉性命。
赚这样的辛苦钱,甚至是送命钱,哪有那种在赛场上转来的名誉钱以及荣耀钱舒服啊?
其实这就是他把一切建立在了周阳也是一个米国长大的人的基础上了。
周阳本来就不是这种思维逻辑。
只是因为周阳编出了那么多的米国生活经历。
让他们下意识地也去把周阳的想法,代入成了他们的米国思维了。
在米国那种价值观中,周阳现在就是在遭罪,只有回到旧金山去,成为保罗-阿里金身边的最佳助手。
那才是周阳应该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