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上面写的什么?”
孙无忌看不见,可看他字迹,却是一等一地精妙。
他想到世人给邵寂言的称呼,“天下第一才子”,自从他那一篇名篇在书院集会上横空出世,几乎是横扫了整个文坛,引得无数人争相竞阅。
孙无忌也是一个读书人,他不仅家世好,而且生来天资聪颖,八岁能写诗,十二岁中秀才,十八岁考上进士,一路顺风顺水。
小时候被人称为神童,到如今也是被人各种追捧,他一直自诩才子。
对众人追捧的“天下第一才子”嗤之以鼻。
什么天下第一?难道不知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吗?
可当他看完那篇文章时,他沉默了。
邵寂言新创了一种文体,语言优美,韵脚严丝合缝,不仅读起来美轮美奂,看上去也无比和谐。
自从这篇文章广泛流传,许多学子开始研究他的文章,企图写出类似风格的文章。
那些学了他三四分风格的文人,写出来的文章也被人追捧。
也就是说,邵寂言一个人带动了一场文学届的流行,他的名字,注定会在文学史上留名。
孙无忌自然不屑于学习邵寂言的风格,可他对邵寂言充满了好奇,听闻他才二十多岁,还没考上进士,听闻他被困在景州,遭受饥荒,却写了一篇又一篇不同风格的文章,用讥讽辛辣的一眼讽刺为官者。
听闻他被许多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杀之而够快。
孙无忌一开始以为他是一个中正平和的年轻人,可读了那些讥讽文章,又觉得他胸中有豪气。
竟猜不出这到底是一个怎么样的年轻人。
这一次的钦差机会,是他主动求来的。
他年轻,有才气,有本领,又是大皇子一派的人,日后大皇子登基,他便是肱骨之臣,如今前来平叛景州的灾荒,再合适不过。
最重要的,孙无忌想要见一见邵寂言。
如果可以,他会保下邵寂言的命。
当然,他是这样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