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做个人

“你再偷,爹就只能把命赔给人家了!”

吴勇沉默不说话,可不偷哪来的食物呢?

他爹用牛皮鞭拴着他,带他去土里刨食,挖出干瘪的种子,不抹泥巴就往嘴里塞,带他去挖草根,割树皮,能吃的不能吃的,他全都吃了。

可还是不够,他爹把能吃的留给他,自己饿得半夜起来挖院子里的土吃。

没过多久,他爹肚子大的像是怀孕了,整个人却瘦的像是皮包骨头一般。

他死了,活生生憋死的,他把牛皮鞭交给吴勇,叫他小名,让他逃吧,逃到能要口饭吃的地方,以后堂堂正正做人,别再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了。

到了没人地方,别人不知道他是二混子,只知道他叫吴勇。

他爹想的好,说的也好,可逃亡哪有那么简单呢,饥荒遍野,白骨千里,到处都是饿得眼冒绿光的人,那已经不算人类,是野狼。

他一开始也忍着不偷,后来就忍不住了。

他想活着,想堂堂正正做人,就必须要偷。

他给自己定了底线,偷有钱人的,不偷穷人的救命粮。

也就这样欺骗一下自己仅剩的良心,应付他爹。

吴勇偷东西的技术越来越高超,他从人身边经过时,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对方身上的东西,没人能够看得清他如何做到的,可偷就像一种本能,一种宽慰,即使能吃饱穿暖,他还是想偷。

好像只要这样,他就能惹爹娘生气,让他们醒过来,再抽打自己。

这当然是无稽之谈,反正吴勇靠者偷东西在流民中活了下来,还一路走到了东沂乡,这边也闹旱灾,可情况比他家乡好太多了。

他在城外等了几天,等到了救济粮,又等来了流民可以入城的好消息,前提是要没干过什么坏事。

偷东西算不算干了坏事?

吴勇不知道,就算他偷东西技术高超,也不可能所有人都不知道,被招募去干活的人中,就有知道他会偷东西的人。

吴勇不敢赌,怕被人揭穿他是个小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