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头毛驴原本就是一头普通的,养在牧场的毛驴。
牧场实际上是一个奶牛场,之所以会养毛驴就是因为场主是个贪嘴的,特别喜欢吃驴肉。
正所谓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反正自己家也有牧场就顺带捎的养了几头驴。
也是巧了,黎奴外出办事,刚好经过那个牧场,黎奴不喜欢穿鞋,一是她原本就不穿习惯了,受不了脚被鞋子束缚住的感觉。
另一方面就是她特别喜欢的自己的脚,一双莹白柔润的玉足,脚趾头粉粉嫩嫩的,怎么看都不应该被包在鞋里不得展示。
可是走路吗,不穿鞋又很不舒服,最为让黎奴不舒服的是她怕踩到不干净的东西。
黎奴到时能够悬空,可是按需要消耗自己的灵力,又觉得有点累。索幸刚好看见了正在牧场边缘地带吃草的毛驴,黎奴就起了用驴代步的心思。
毛驴走路不快不慢,又很稳当不会颠簸,是一个十分好的选择。
黎奴毕竟不是人,也不是现代人,不太在意什么眼光之类的,只觉得适合自己就好。想到便要做到,是每一个行动派基本准则。
黎奴也不例外,直接一脚把牧场的栅栏踹开个口子,扯着毛驴的耳朵,问都没问直接侧身坐在了驴背上,把脚上的鞋子一蹬,抬手扇了毛驴屁股一巴掌就走了。
坐上毛驴没走太远,黎奴就觉得周围有古怪的味道,很快就发现了那味道就是来自自己的坐骑。
作为一个喜欢干净的女人来说,是不可能容忍自己的所有物带着股子怪味跟在自己的身边的。
在经过一家宠物美容中心的时候,黎奴直接坐着驴就进去了。
宠物美容中心,光是听名字连思考都不用一下,就能知道,他们主要营业目标一个是狗,还有一个就是猫。
其他的物种倒是也有,就是比较少,可也是有经验的。
但是,毛驴做宠物的还真是第一次见,送宠物毛驴去美容的更是连听说都没有过。
黎奴哪管见没见过,听说没听说过啊,开了门就是要做生意的。
她客客气气的来,最好就老老实实的给她做,不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