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
天空万里乌云。
沉寂的城市街道,呼啸而过的狂风刮得脸颊生疼。
漆黑的雨幕,如同泼墨般洒落下来。
少年蹲在街道角落,落魄得像是一个乞丐,身上破烂得只穿了几块布条遮住重点部位,一双眼睛呆滞无比,仿佛失去了神采。
他不是想扮猪吃老虎,实在是穷得揭不开锅,真变成了乞丐。
知道过去百年后,不愿意留在那个伤心的小镇子,他四处流浪,最终到了这里。
那三块玉,他随身带着。
可叶青衫也不敢随便去找地方卖掉。
人家看他是乞丐,说不定直接抢了过去,到时候他才真是欲哭无泪了。
这些玉,是他最后的希望……
不知道为什么,他脑海里浮现了一个东西,叫“卖火柴的小女孩”。
可他不知道,自己怎么总是会有些奇奇怪怪的记忆。
“啪嗒!”
就在发呆的功夫,一位衣着华丽的贵妇路过。
大概是看少年稚嫩绝望的神色,同情心泛滥之下,竟是丢了五枚铜钱下来。
“谢谢夫人!”
叶青衫简直感激涕零。
这几枚铜钱,可以买好多大馒头了。
“祝夫人福如东海寿比南山,日进斗金万事如意,一胎一百零八个,个个都是诸葛亮!
(诸葛亮:你礼貌吗?)
闻言。
贵妇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回过头来,幽怨地瞥了他一眼。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不过还好,这贵族就是贵族呢。
女人也没有计较小乞丐的失言,只当他是太激动了。
“哎!”
“世界上还是有好人啊!”
叶青衫感动得都快流出眼泪了。
虽然心里一直都觉得,什么地方好像不太对劲,但他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我呸!”
“哪里来的贱种!”
“知不知道这条街是小爷的地盘!谁允许你在这里乞讨了?”
俗话说,祸福相随。
现在叶青衫深刻地明白了这个道理。
几枚铜钱拿到手里还没有捂热乎,几个穿着破烂衣裳的乞丐围了过来。
为首的一个男子,少说也有二十七八岁,虎背熊腰,人高马大,壮实得简直可怕。
乞丐这种职业,最低贱的就是去要饭的那种。
而他们的头子往往只是监督,也不用扮惨,所以通常会吃得很胖,外表看着根本不是乞丐。
“私密马赛!”
(坏了,这下罕见了)
不知为何,叶青衫嘴里又冒出了奇怪的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