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是庆阳长公主府出了通敌叛国之人,长公主得知此事后大怒,让下人把那人拉到菜市场,要立刻行极刑。”
十一口中的极刑,是剥皮之刑。
此刑罚是将一个活人身上的皮全部剥下,而且在这个过程之中,受刑之人一直都是清醒的状态。
其残忍程度,与千刀万剐有过之无不及。
这个刑罚是大周初建的时候,用来对付敌军的一种手段。
后来被官府用来对付那些穷凶极恶的犯人。
意图让他们知难而退,说出真相。
君墨夜上一次见有人用这个刑罚,还是十年前。
十年前京郊五里外有个叫杏花村的地方,那个村子不大,居住着十几户人家,全村差不多一百来口人。
他们虽然住在京郊,但村子里大部分人都没有来过京都城。
他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子过的简单且平淡。
可是突然有一天,村民从后山救了一名身受重伤的少年。
村民性情淳朴,善良,做不到见死不救。
于是集全村之力,凑银子,给少年治病。
经过一个多月的救治,少年活了下来,身体也在日渐好转。
然而,村民在为他的重获新生开心的时候,他却在想着如何杀了这些人。
几日后的夜里,少年动了手。
那一夜,杏花村所有的村民都没有再醒过来。
他们到死都不知道,他们的灭顶之灾是因为他们的心地善良。
这个案件引起了极大的轰动。
当时,三司联手抓捕凶手。
还在江湖上贴了悬赏告示,终于在一个月后,找到了凶手的行踪。
那也是君墨夜接手三司后调查的第一个大案。
即便那个案子过去了十年,如今回忆起来,他依旧还能记起那个少年被抓捕时淡然的神色以及满是怨恨的话语。
原来,少年也是杏花村的人。
他五岁之前,有一个幸福温馨的家。
可这一切,最后却被杏花村那些贪婪却又善于伪装的村民给毁了。
他们不仅杀了他全家,还抢走了他父母留下的所有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