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不知你是谁,但也知道,寻常人家正经的公子,是不会张口闭口,如此亲昵的喊女郎的名字的,如此来看,你此人,秉性不端。”
江朝华整理了一下袖口,语气幽幽:
“此为其一,二,你说与我互生爱慕,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你便说与我有情,既如此,今日是你,明日再换做另外一个人,这长安城,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我江家咬上我一口,那还得了?”
“甚至,退一万步来讲,今日倒霉的是我,明日,若换做其他人家的姑娘,也有人拿着所谓的定情信物去府上攀咬,那还要家中父母点头同意定亲做甚,这盛唐的男儿,都可以此讨媳妇了,是这个理么?”
江朝华笑着,语气轻飘飘的,三言两句便说的夫人小姐们畏惧的不行。
对啊,假若江朝华没跟罗泗有私情,他胡乱拿着所谓的香囊来攀附江朝华的权贵,逼着人家就范,毁人家的名声。
若是罗泗成功了,那么日后,这长安城再有人效仿罗泗,岂不是更多的姑娘要遭殃了。
“我就说朝华根本不认识你,你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诬陷朝华,攀咬上江家。来人,你们都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将这腌臜货拖出去。”
太平掐着腰,娇呵一声。
院子外,早就有将士候着,还都是肃亲王手下的兵。
早在刚才罗泗冲出来的时候,张志便感受到肃亲王生气了。
他身为肃亲王的贴身近侍,知道他对太后的心思。
江朝华是太后的心尖尖,肃亲王自然爱屋及乌,岂能眼看着罗泗污蔑江朝华名声。
可这样的场合,用武力是能镇压,但却压不住众口铄金,压不住谣言散步。
如此,只会让江朝华的名声尽毁,治标不治本,反而就此让罗家钻了空子,大可以将过错都推到江朝华身上。
“朝华,我做错了什么,你此时不认我了,难道你忘记你以前与我说的那些话了么,你告诉过我,你最喜欢吃板栗糕,最喜欢喝西湖龙饮,最喜欢穿红色的衣裳,甚至,甚至你手腕上,还有一个小痣!”
罗泗心道一声不好,可他不慌,他从冬蔷那里早就知道了江朝华的一应喜好。
如此,看江朝华怎么赖。
任凭她说再多,也没法辩驳了吧。
“天啊,这是真的么。”
罗泗一句江朝华手臂上有小痣,瞬间让人们又惊讶了。
若无私情,怎么会连江朝华的所有喜好,甚至这样的私密之事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呢。
“你放肆!”
沈氏心中一凛,心道这西拾院或许是她的沁芳院出了叛徒,这才将朝华给卖了。
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