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在这思想开放的时代,同居已经不是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甚至也不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
同居相当于是一场试婚,合不合适同居个两三年就知道了。
可是婚姻和同居不一样,没结婚之前,同居也有不少摩擦,但是绝对和结婚后是不一样的。
况且同居还要面临很多问题,两性问题尤为重要。
思想传统的人,还是会保持着那份纯真的想法,第一次还是要留给新婚之夜。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对于同居保持相同的意见,至少我的想法是和袁杉杉一样的。
没有结婚之前,同居可以斟酌而行。
很多人都是婚前婚后不一样,所以不要企图拿青春赌未来。
人心终究还是会变得越来越让人看不懂,猜不透。
不要爱情的甜头都没有尝到,就要稀里糊涂吃婚姻的苦,这样做,是很不值得。
有那么一句话,“一眼误终身”
所以,还是要擦亮眼睛,选对人很重要。
我安慰着泣不成声的袁杉杉,对于她的做法,持有支持态度。
“杉杉,不哭了,你的做法是对的,谈了两年都没有同居,为什么要在步入婚姻殿堂的时候同居呢?他这要求属实过分了,你不要为他伤心难过,不值得。”
袁杉杉带着哭腔说道:“婉晴姐,你都不知道,当他提出这个要求时,我的心一下子就凉了半截,我是个很传统的人,守得住底线,明白什么可做什么不可以做。”
“我知道,我明白你的意思,杉杉,别哭了,他提出分手,说明不爱你,你又何必执着这一棵歪脖子树呢?”
我抽出纸巾递给袁杉杉,也顺带帮她擦着眼泪。
“可是两年的感情啊,不是说能放下就能放下的。”
看着伤心难过的袁杉杉,我又想到了曾经的自己。
她只是和喜欢的人,谈了两年的恋爱而已,就已经哭得不成样子。
我嫁给一个不喜欢的人三年,直到生命尽头的时候,我都没有想到会哭一场。
果然对于不喜欢的人来说,连哭都成了奢侈。
原来我真的从未喜欢过一个人,竟然体会不到一丝袁杉杉所谓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