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慎之很忙,忙到每天的时间都是以分钟计算的。所以,能给于振清的,也不过就是区区十分钟而已。
而且,在这十分钟里,是不可能谈任何具体事情的,除去刚见面的寒暄,只是随便聊几句家常,又说点勉励的话,会见便结束了。
不过,这已经足够了。
于振清连夜赶回省城,并立刻采取了行动。
有了钱长忠的委托书,律师团队随即展开了工作,首先是向监狱方申请了会见,在与钱长忠面对面接触后,很快便向省高院提交了申诉材料,申请案件重审。
吴慎之常年在司法系统供职,尤其在省内,门生故吏众多,省高院的几位主要领导都是他的亲信,自然早就接到了电话。
拿到申诉材料之后,省高院立刻组织召开了听证会,并转入了裁定程序。
所谓裁定程序,就是指由法院的裁定委员会经过充分讨论,对案件是否重审做出决定,在这个环节中,法院内部的意见产生了分歧。
有相当一部分裁定委员会的成员认为,钱长忠所提出的申诉理由并不算充分,而且,该案牵扯层面比较敏感,一旦重审,恐怕会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双方争论不下,意见无法统一,只是暂时搁置。
钱长忠要翻案的消息很快便传到了抚川,公检法三方的相关人员开始并不以为然,毕竟,想翻案?谈何容易!
可是,钱老二突然跳了出来,实名举报柳杖子矿总经理牛万春和财务科长等人,贪污受贿且虚报亏损,将明明盈利的企业,硬说成是资不抵债,同时暗中与南风集团互相勾结,以体制改革为名,鲸吞国有资产。
有人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当然要受理,但是否予以立案就不一定了。在实际工作中,警方是有多个理由,可以做出不予立案决定的。
没想到的是,钱老二准备的非常充分,全程有律师陪同,公安机关措手不及,非常被动。
与此同时,准备多日的于振清也出招了,在市委常委的例会上,近些年很少发言的他,突然来了段即兴演讲,针对柳杖子矿在体制改革中所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尖锐的批评,同时公开宣称,有人必须要对此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