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家驹看着递到眼前的小半个酱肘子,才发现孙平安那半只烧鸡,就剩下骨头了。

吃东西说话,两不耽误啊!

他手中的半只烧鸡,就缺了个腿儿。

“家驹,我听人说,你在刑警队的时候,跟着师父出去抓犯罪嫌疑人,看到有个小偷在偷东西。”

“结果你宁可打草惊蛇,也要先把小偷给逮了?有这事儿?”

“嗯!”陈家驹点了点头。

“你当时是咋想的?不知道哪头轻哪头重吗?”

“不是的组长,那个犯罪嫌疑人,入室盗窃,就偷了一条价值2000多的金项链。”

“只不过在离开的时候,正好撞见了回来的屋子主人。”

“犯罪嫌疑人掏出小水果刀,把男主人给捅了3刀,达到轻伤标准了,所以这案子才归了刑警队。”

“而那个偷包的小偷,是要用刀片割受害者的包。”

“那个包是爱马斯牌子的,一个包最便宜的都要十几万,这要是把包割坏了,够判他好几年了。”

孙平安点了点头。

轻伤三年下,可若是故意损坏他人财物10几万,那就是三年上、七年下。

要是换成他的话,也会先把小偷给点了,然后再追目标。

毕竟警察不是单纯的抓坏人,同样也要制止犯罪。

更何况一小偷,割个包就要被判三年上,多不值啊!

哪怕是从惩前毖后的角度出发,也得先抓小偷啊!